政治總覽
綠委擬修法 夫妻分開報稅
2009年03月09日蘋果日報
【張麗娜、晏明強╱台北報導】現行《所得稅法》的規定,夫妻所得須合併申報,民進黨立委黃淑英昨天說,合併申報較單身課稅來得重,無疑是婚姻懲罰,違反租稅中立原則。
黃淑英說,而且如果法院宣告夫妻為分別財產制,卻還是得合併申報綜所稅,非常不合理,因此她將提案修法,讓夫妻可以選擇合併或分開申報所得稅。
估計可省一萬多元
黃淑英舉例,若夫所得一百五十萬元、妻所得五十萬元,無任何撫養且採標準扣除額方式試算,合併申報最低應納稅額為二十萬四千四百九十元。
但是如果要分開申報,丈夫應繳十六萬七千六百九十元,妻子應繳一萬七千九百四十元,合計為十八萬五千六百三十元,可以省下一萬八千多元。
具有財經稅務背景的藍委費鴻泰及羅淑蕾則認為:「稽徵實務上根本是不可行的。」費鴻泰表示 ,目前稅務資料都是以戶為單位,如果分開申報的話,在父母、子女等撫養親屬申報上,勢必會出現爭議。
留言 |
|
|
|
|
|
更多... |
哈燒情報 |
||||||
|
焦點話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