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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令麟被懷疑企圖偷渡出境,昨天遭法官裁定收押。
王一審被判18年,是重刑犯;法官懷疑他欲偷渡予以羈押,是法官的責任也是權力。我們感慨的是,民主化之後,過去國民黨那麼多的黑金官員、民代頭頭都偷渡出境了,當時為什麼沒有法官羈押他們?逃亡之後為什麼政府沒有追究責任?為什麼沒有封閉偷渡路線?讓那麼多壞蛋掏空了錢,溜到大陸去做寓公,這政府也夠顢頇昏瞶的了。
法官辦案應無藍綠
如果只是昏瞶還好,若有黨政高官掩護他們偷渡出境,甚至指點路徑,協助安排,置全民利益與法律尊嚴於不顧,那才可怕;而檢調法官好像睡著一樣,不看不聽不說,像三隻臭猴子,讓人懷疑是共犯結構。
像王玉雲、朱安雄、陳由豪、劉松藩、王又曾等等大名鼎鼎的政客奸商,不少曾經當過國民黨的中委或中常委,都能在掏空國家錢財後,輕鬆的一走了之,若非黨政高官、檢調司法故意放水,哪能那麼容易兔脫?我們因此質疑,如果王令麟家族沒貼過阿扁的臀部,現在可能也被安排偷渡成功了。
檢調法官只為一黨服務是莫大的羞恥。不久前確是如此;現在司法獨立程度高很多,希望能辦案色盲,無分藍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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