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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導】行政院前天公布二次金改檢討報告,點出諸多疑點並移送檢調偵辦,扁政府歷任財政部長首當其衝,前財長林全昨召開記者會自清,並爆料指,前總統陳水扁曾關說台北101前董座陳敏薰出任大華證券董事長,以及耐斯集團總裁陳哲芳胞弟陳鏡仁擔任開發金民股董事兩件人事案,遭他擋下。
揭密自清
林全說,2004年陳敏薰爭取開發金董事長失利後,扁曾在假日清晨打電話給他,命令他要讓陳敏薰當大華證券董事長,他不敢直接說「不」,便回答:「會盡力想想看。」但隨後以書面報告自己做不到這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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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偵組追查扁家在二次金改中所收的賄款,已逾17億元。資料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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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調未替扁嫂牽線
陳哲芳透過扁想安排陳鏡仁擔任開發金民股董事,「不過前總統來電後,我說我想一想,5分鐘後就跟他說,陳鏡仁當公股董事代表比較妥當。」記者追問:「扁到底關說了多少人事案?」林說:「我記不得了。」對林全爆料扁關說人事案,扁辦幕僚昨都表示不清楚。
林全並強調,二次金改期間絕對沒有幫扁嫂吳淑珍牽線,「我跟企業界不熟」。他表示入閣後,只有因前立委劉文雄質疑陳致中的積架跑車是珍送的,要課贈與稅,為了要珍簽下委託調查同意書,讓賦稅署可以查稅,才跟她見面,事後查清陳致中的車是自己買的,沒有贈與稅問題。這次見面是他唯一一次在二次金改期間和扁嫂碰頭。
此外,國民黨立委邱毅昨點名痛批扁任內的財政部長林全、呂桔誠及金管會前主委龔照勝等人是扁的「共犯結構」。邱質疑,2005年7月21日,也就是彰銀公開標售特別股決標的前一天,財政部突然變更遊戲規則,發文讓得標財團可拿過半董事席次掌握經營權,明顯有圖利財團之嫌。國民黨團副書記長羅淑蕾也說,台新金購買彰銀,前一天晚上公告,隔天馬上就投標,未按照政府一般行政程序處理。
林全則強調,自己是「規規矩矩做事」。他說,彰銀以私募方式發行新股的增資,由彰銀委託財顧公司進行,決標日期為2005年7月22日,非7月21日。彰銀已在同年6月24日在股市觀測站以重大訊息方式,公告增資案主要內容,因此,報載財政部長李述德的說法,公告與招標只隔一天並非實情,應是相隔29天。
應外資要求做變更
林全指出,彰銀是在2005年7月4日至12日開放資料室,供投資人實地查核。財部在同年7月5日以大股東身分發布新聞稿,同意支持增資案所引進的金融機構取得彰銀經營權。
至於為何在決標前一天才公布取得經營權,就是取得過半數董事派任權?林全解釋,那是因為投資人之一新加坡淡馬錫公司要求財政部應有明確定義,所謂取得彰銀經營權應指取得過半數董事的派任權,財政部才同意淡馬錫公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