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花酒遭偷拍 胡志強:黃應負責
2008年06月23日蘋果日報
【曾雪蒨、張景閎╱台中報導】台中市長胡志強昨天表示,經濟發展處長黃晴曉桃色糾紛案發生後,黃已兩度求去,但他仍堅持調查報告出爐後再處理,並強調如今案情逐漸明朗,即使確定被設局,同仁也該反省「被設局當初,你自己有沒有責任」。
黃晴曉行為不當
胡志強昨天出席亞洲經濟通訊社在東海大學舉辦的「二○○八國際專業管理亞太年會創意城市與地方消費整合行銷研討會」,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任何一方該負責任,包括他的同仁,都要負起該負的責任,絕不容許規避。
黃晴曉昨未接電話,無法獲知其看法。台中市政風處長許金來表示,黃處長跟女子唱歌的是自助式KTV,消費也自行支出,但與女子肢體接觸確實行為不當,恐觸犯《公務人員服務法》第五條。台中市人事處長林煜焙指出,根據該法第五條,輕者可記申誡,最嚴重則可一次記兩大過免職。
至於涉嫌設局的國華徵信社昨鐵門拉下,兩名女子李曼詩、陳琇卿住家無人應門。陳琇卿老家在彰化縣二林鎮,她八十一歲老母親不知此事,表示女兒今年曾帶四個小孩回來過年,陳母說:「女兒現從事什麼職業,我都不知道,連女婿都沒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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