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總覽
【劉永祥、吳靜君、丁威╱台北報導】行政院昨釋出減稅利多政策。政院院會通過《所得稅法》修正草案,調降綜合所得稅及營業所得稅稅率。綜所稅最高及次高稅率維持百分之四十與三十,最低三級稅率百分之六、十三、二十一則分別調降一個百分點,降為百分之五、十二、二十。財政部表示,中低所得及薪資所得者的稅負將減輕,可使三百八十萬戶、百分之七十三納稅義務人受益。
政策利多
未來營所稅率將改單一稅率,稅率由百分之二十五調降為百分之二十,同時將課稅所得的起徵額由五萬元提高到十二萬元。
「少繳點錢免得浪費」
配合《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租稅減免將在今年底落日,新的綜所稅率及營所稅率將於明年起施行,納稅義務人二○一一年申報二○一○年所得稅時,即能享受減稅。
若綜所稅納稅義務人的所得淨額為六十萬元,原應繳稅四萬九千三百元,調降稅率後只需繳四萬三千三百元,可少繳六千元;但不管個人所得有多高,每年最多只能少繳二萬一千八百元。
對於減稅,民眾韋先生、林先生說:「很好啊,少繳點錢給政府,免得他們浪費民眾的血汗錢。」工總理事長陳武雄則直言,減稅是好事,「但營所稅降幅不夠大,希望政府重新思考企業界之前建言的百分之十七點五稅率。」
財部:稅收僅減11億
台大經濟系教授林向愷也批,政府搞不清楚狀況,綜所稅率三級距各降百分之一,失業族群及近貧階級無法享受到減稅的好處,就連中產階級也因減稅金額有限,寧可儲蓄,對於刺激消費根本沒效果。中研院副研究員蔡吉源表示,營所稅、綜所稅是大眾受惠,應擴大降稅的稅率,綜所稅三級距各降百分之一根本不夠,營所稅也應擴大稅率降幅。
財政部次長張盛和指出,調降綜所率及營所稅率,將分別減少稅收一百七十億及八百零八億元,調整綜所稅各項扣除額將使稅收減少二百一十六億元,《促產條例》租稅減免落日可增加一千四百八十三億元稅收,保留《促產條例》部分租稅獎勵措施約減少稅收三百億元,因此整體稅收僅減少十一億元。
另為避免無法及時反映物價上漲因素,《所得稅法》修正草案也調整綜所稅課稅級距金額的條件,由物價指數連動累計上漲百分之十降為五。
由於降低稅率後,綜所稅與營所稅最高稅率的差距將擴大為二十個百分點,為避免企業大股東以增加保留盈餘方式來避稅,財部將維持對企業的未分配盈餘課徵百分之十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