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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導】陳水扁前天在羈押庭中自爆,子媳向特偵組遞狀願供出海外5.7億元密帳,交換認罪協商,但檢方不理,執意藉鉅款流向不明押他;檢方昨反駁,認罪協商屬法院職權,檢方無權私下協商,這只是扁怕被押的怪招,且扁家美國此一密帳先前就查出,正透過司法互助了解金流,近日也將再傳陳致中夫婦調查。
特偵組指出,2006年紅衫軍倒扁期間,吳淑珍找杜麗萍、吳景茂、及阿扁高中同學吳文清等人,協助將藏在國泰世華銀行保管室的7.4億元現金,搬到元大金控保管,其中2億元就是元大金控合併復華金控案,扁家向馬家收受賄賂的不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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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偵組將再約談黃睿靚與陳致中,調查扁家海外五億七千萬元密帳。資料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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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1.72億元遭查扣
特偵組追查相關贓款流向,先後對元大馬家發動數波搜索約談,馬家成員坦承將7.4億餘元當中的1.72億元贓款,藏匿在國內人頭帳戶,這筆錢已在本月5日遭特偵組查扣,剩餘5.7億元則依吳淑珍指示,匯入扁家在美國登記設立的可疑紙上公司帳戶,最後流向不明。
檢方得知後透過司法互助管道,請求美方協查鉅款下落,昨並證實5.7億元贓款流向是匯入一家美國公司帳戶,實際所有人應是陳致中、黃睿靚夫婦,但是否和外傳扁家投資美國大華超市有關,仍待釐清。
檢籲致靚匯款回台
檢察官林嚞慧昨表示,洗錢案已經起訴,認罪協商依法須在審判中經過法官同意才能進行,檢方無權私下和陳致中夫婦協商,況且,如果陳致中夫婦真的願意認罪並繳回不法所得,大可直接將錢匯回台灣,根本不須要經過檢方同意。
而當扁自爆此事後,扁的律師鄭文龍昨說他根本不知此事,扁幕僚則指出,當初只知道吳淑珍要陳致中與黃睿靚兩人遞陳報狀,說明5.7億元的流向,「不懂中間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竟會被特偵組解釋為認罪協商。」強調檢方說法造成外界誤以為陳致中等人有罪。陳致中昨天到看守會辦理接見看扁時,也曾被媒體追問此事,但他只回說「謝謝」,避而不談。
重罪輕判可服勞動
另外,由於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規定所犯本刑5年以上重罪,最後卻被判刑6個月以下的當事人,將不得易科罰金了事,只能坐牢或服社會勞動,修法後,像陳致中夫婦觸犯《洗錢防制法》,屬7年以上重罪,若真的未來被輕判到6個月以下,檢方可要求兩人服刑或處罰掃街等社會勞動,來折抵刑期。該修正案將在明年9月1日起實行。
不過扁案辦案人員認為,陳致中夫婦目前看來不適用掃大街等社會勞動,因為特偵組起訴時,請求法院從重量刑。法務部政務次長黃世銘另表示,為因應《刑法》增訂社會勞動制度,法務部將提另修法規範某些罪犯不應給予社會勞動,如性侵犯、竊盜累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