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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檢抗告成功 釋扁案重審
出版日期於:2008-12-18
台北地院最快今天下午就會再度開庭,庭訊可能有三種結果,分別是維持原裁定將扁無保釋放,或是改裁定讓扁交保,第三種則是再度收押扁;意即剛重獲自由的扁,有可能面臨再度被收押的命運。 > ...... 詳原文
恨世生
發表於 2008/12/19 04:45:10AM  IP:122.121.120.*** 回覆此留言
檢抗告成功 釋扁案重審
天若有情天亦老,地若有義地亦荒,天長地久有時盡,此恨綿綿無絕期
aaa
發表於 2008/12/19 12:09:09AM  IP:220.129.69.*** 回覆此留言
特別法庭給特貪的你?沒錯吧!第二次無保釋放:
發表於 2008/12/18 11:12:10 IP:218.175.84.***
司法院在今年總統大選的前兩個月(一月份)指示各地方法院成立"重大金融專庭"
而重大金融專庭審理案件的範圍,包括違反銀行法、證交法、期貨法、洗錢防制法、
信託業法、金控公司法、票券金融管理法、保險法,被害法益達一億元以上的案件。
司法院部分官員甚至一度傾向將涉及工程弊案的"重大貪污案",
也都列入金融專庭審理範圍(以形成專案專審的形勢?),但後來遭地方法院反對而作罷。

司法院這個在總統大選前兩個月所下達的命令,後來繼續執行,到今年八月付諸實現。
台北地方法院"重大金融專庭"現有三個專庭,
現在分別由兩個庭長---陳興邦、劉慧芬庭長、一個審判長周占春分別負責三個庭,
其中審判長周占春有司法院人事處長和高等法院法官的經歷,應該是最"德高望重"的一位。

12月12日陳水扁洗錢等四案被特偵組起訴後,移送台北地院後,開羈押庭。
台北地院召開庭長會議,商討此案是否由一般審判庭來承接,
原本希望由承辦國務機要費案的審判庭(蔡守訓法官)來併案審理,但遭蔡守訓法官拒絕。
最後經過一番如蘋果日報報導中所說的戲劇性的分案爭辯的周折,
甚至司法院高層也曾致電關切....北院最終決定由"重大金融專庭"來專審此案。

"重大金融專庭"只有三個專庭共九位法官,扣除兩位庭長和周占春審判長之外,
有六位法官可以抽籤承審,再扣除已承辦重大金融案件的兩位法官,
只剩四位法官來抽籤決定,最後結果由"衛股"抽中,
受命法官是何俏美、林柏泓,審判長則是由最"德高望重"的周占春審判長擔任
(這種抽籤方式我們司法體系外人搞不懂,是否徒具形式,不無可疑之處,
如果法官何俏美、林柏泓兩位是跟著周占春的,那抽中由他審理的機會應該是50%。如果三庭之中其中一位庭長有案正審理中,另一位有其他原因不接案,那由周占春審理的機會可就是百分之百。)

原本可能由許多審判庭抽到審理的案子,
被縮小到只有三個庭(三個庭長或審判長)的專審範圍,再縮小到幾乎一定給周占春辦
怪不得陳水扁的委任律師會自信滿滿,檢察官會有氣無力...甚至還說過不提抗告了....

周占春四十幾歲就曾任司法院人事處長,是不是政治因素被陳水扁拔擢不曉得,
但是當初人民和反國民黨的人士幾乎包裹式地把國家各部門的改革工作交付給了陳水扁
現在證明他把總統府、外交部、金管會、調查局...都改成了以他個人私利為依歸的組織
那司法呢?他和綠營眾多法界人士會笨到不加以改造得更合他們的胃口和便利嗎?
他要讓貪錢和洗錢的老婆、兒子毫無後顧之憂,難道沒想到把手伸進司法嗎?
司法界也是由人事組織而成,雖然表面上看來許多法官應該不會受牽制和影響,
但是人事和組織運作的安排絕對可以形成操作的空間,
這裡又剛好可以對照周占春審判長的經歷:
司法院人事處長,轉高院法官,然後又出乎一般常理地自願回地方法院擔任第一線法官。
近年來幾件重大關於扁政權和扁家的金融貪污的案子也都由他承辦:
金管會禿鷹案、趙健銘台開案,現在再加上陳水扁洗錢案。
(照這個情況,未來特偵組再另案追加起訴,恐怕也非常有可能再併案給周占春辦....)

邱毅問說周占春是不是陳水扁安排的暗樁?
也許他的質疑過於偏激,和充滿陰謀的憂慮,
但是回過頭想想,陳水扁八年執政掌握大權難道是玩假的嗎?
他會不會以超級碎紙機銷毀密文件一樣,另外安排許多退路,其中同時也包括司法呢?
二次金改、洗錢、政府弊案....跟扁政府有關貪污幾乎都可列入"重大金融專庭"審理範圍,
"重大金融專庭"又是扁卸任前產生出來的政策,其間有無可疑之處,請大家一起關心。

不知道大家對於這種對於一億元以上的金融犯罪案的類似"特別法庭"怎麼看,到底會是特別嚴厲呢還是特別優惠呢?

檢抗告成功 釋扁案重審
老兄的判斷力果真精準。佩服!

特別法庭給特貪的你?沒錯吧!第二次無保釋放
發表於 2008/12/18 11:24:10PM  IP:218.175.84.*** 回覆此留言
檢抗告成功 釋扁案重審
司法院在今年總統大選的前兩個月(一月份)指示各地方法院成立"重大金融專庭"
而重大金融專庭審理案件的範圍,包括違反銀行法、證交法、期貨法、洗錢防制法、
信託業法、金控公司法、票券金融管理法、保險法,被害法益達一億元以上的案件。
司法院部分官員甚至一度傾向將涉及工程弊案的"重大貪污案",
也都列入金融專庭審理範圍(以形成專案專審的形勢?),但後來遭地方法院反對而作罷。

司法院這個在總統大選前兩個月所下達的命令,後來繼續執行,到今年八月付諸實現。
台北地方法院"重大金融專庭"現有三個專庭,
現在分別由兩個庭長---陳興邦、劉慧芬庭長、一個審判長周占春分別負責三個庭,
其中審判長周占春有司法院人事處長和高等法院法官的經歷,應該是最"德高望重"的一位。

12月12日陳水扁洗錢等四案被特偵組起訴後,移送台北地院後,開羈押庭。
台北地院召開庭長會議,商討此案是否由一般審判庭來承接,
原本希望由承辦國務機要費案的審判庭(蔡守訓法官)來併案審理,但遭蔡守訓法官拒絕。
最後經過一番如蘋果日報報導中所說的戲劇性的分案爭辯的周折,
甚至司法院高層也曾致電關切....北院最終決定由"重大金融專庭"來專審此案。

"重大金融專庭"只有三個專庭共九位法官,扣除兩位庭長和周占春審判長之外,
有六位法官可以抽籤承審,再扣除已承辦重大金融案件的兩位法官,
只剩四位法官來抽籤決定,最後結果由"衛股"抽中,
受命法官是何俏美、林柏泓,審判長則是由最"德高望重"的周占春審判長擔任
(這種抽籤方式我們司法體系外人搞不懂,是否徒具形式,不無可疑之處,
如果法官何俏美、林柏泓兩位是跟著周占春的,那抽中由他審理的機會應該是50%。如果三庭之中其中一位庭長有案正審理中,另一位有其他原因不接案,那由周占春審理的機會可就是百分之百。)

原本可能由許多審判庭抽到審理的案子,
被縮小到只有三個庭(三個庭長或審判長)的專審範圍,再縮小到幾乎一定給周占春辦
怪不得陳水扁的委任律師會自信滿滿,檢察官會有氣無力...甚至還說過不提抗告了....

周占春四十幾歲就曾任司法院人事處長,是不是政治因素被陳水扁拔擢不曉得,
但是當初人民和反國民黨的人士幾乎包裹式地把國家各部門的改革工作交付給了陳水扁
現在證明他把總統府、外交部、金管會、調查局...都改成了以他個人私利為依歸的組織
那司法呢?他和綠營眾多法界人士會笨到不加以改造得更合他們的胃口和便利嗎?
他要讓貪錢和洗錢的老婆、兒子毫無後顧之憂,難道沒想到把手伸進司法嗎?
司法界也是由人事組織而成,雖然表面上看來許多法官應該不會受牽制和影響,
但是人事和組織運作的安排絕對可以形成操作的空間,
這裡又剛好可以對照周占春審判長的經歷:
司法院人事處長,轉高院法官,然後又出乎一般常理地自願回地方法院擔任第一線法官。
近年來幾件重大關於扁政權和扁家的金融貪污的案子也都由他承辦:
金管會禿鷹案、趙健銘台開案,現在再加上陳水扁洗錢案。
(照這個情況,未來特偵組再另案追加起訴,恐怕也非常有可能再併案給周占春辦....)

邱毅問說周占春是不是陳水扁安排的暗樁?
也許他的質疑過於偏激,和充滿陰謀的憂慮,
但是回過頭想想,陳水扁八年執政掌握大權難道是玩假的嗎?
他會不會以超級碎紙機銷毀密文件一樣,另外安排許多退路,其中同時也包括司法呢?
二次金改、洗錢、政府弊案....跟扁政府有關貪污幾乎都可列入"重大金融專庭"審理範圍,
"重大金融專庭"又是扁卸任前產生出來的政策,其間有無可疑之處,請大家一起關心。

不知道大家對於這種對於一億元以上的金融犯罪案的類似"特別法庭"怎麼看,到底會是特別嚴厲呢還是特別優惠呢?

cc
發表於 2008/12/18 08:49:41PM  IP:203.67.108.*** 回覆此留言
999:
發表於 2008/12/18 08:12:41 IP:59.114.20.***
cc是狗尿尿之聲,又出現在網路了,大家走避吧!
檢抗告成功 釋扁案重審
Green people can only use these insulting words.
999
發表於 2008/12/18 08:33:41PM  IP:59.114.20.*** 回覆此留言
檢抗告成功 釋扁案重審
cc是狗尿尿之聲,又出現在網路了,大家走避吧!
cc
發表於 2008/12/18 08:23:11PM  IP:203.67.108.*** 回覆此留言
cc:
發表於 2008/12/18 08:12:42 IP:203.67.108.***
You should read more international news, so that you write
things more sensible.
檢抗告成功 釋扁案重審
corr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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