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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扁珍求刑恐逾30年
出版日期於:2008-12-12
一名資深檢察官解釋,雖檢方將對扁珍求處合計超過三十年徒刑,但有期徒刑執行上限是三十年,若將來法院審判時,扁珍未被判無期徒刑,只被判有期徒刑,那法官最多也只能判刑三十年。 >因即將起訴前總統,特偵組所有檢察官斷絕對外聯絡管道,發言人陳雲南也不再發言,多數檢察官至今天凌晨截稿前,都還在加班製作起訴書。昨...... 詳原文
Amy
發表於 2008/12/15 10:12:52AM  IP:59.105.151.*** 回覆此留言
扁珍求刑恐逾30年
妳們真的很笨,台灣的法律是有錢辦生沒錢辦死,每天批扁貪污是被政治操控
看了檢察官的記者會有聽了有點好笑,他們所說的有點"恨扁"其實起訴書一般都覺的太離普,越看越覺的是鬧劇,支持扁不支持扁連我大嫂和他爸爸都覺的很不想看藍營電視台
LP
發表於 2008/12/14 09:29:31PM  IP:59.116.199.*** 回覆此留言
扁珍求刑恐逾30年
我們的法官是貪污越大,判越輕,到最後一定無罪開釋,你信不信?誰叫我們是貧窮的老百姓,我一位貧窮的百姓朋友,被某大金控誣陷洗錢,被羈押抓進去足足關了四個月,每天盤腿靜坐不準動,經查確實沒有洗錢,才放出來,他車禍過的腿已快廢掉了,而陳水扁有人證,物證,貪污了幾百億,身為國家元首知法犯法,竟然只羈押一個月????大案都還沒有查清楚,就無保釋放??????可見周占春一定拿了扁家龐大的好處,不然任何人都不敢相信這樣的重案竟然無保釋放,可惡至極!!!!!
菊花台
發表於 2008/12/14 10:47:46AM  IP:122.127.39.*** 回覆此留言
挺扁的邏輯:
發表於 2008/12/12 03:12:53 IP:220.135.64.***
挺扁的邏輯就是A國家的錢都不要緊,法律跟規範都不要緊,政府廉潔都不要緊,那我請問挺扁的,如果你是外資企業或是台灣企業想要投資,看到你政府的官員會貪污,法律規範沒有人遵守,要開設企業還要繳保護費給元首,請問你會投資嗎?如果這些企業都不敢投資,就沒有工作機會,沒有工作機會,你的經濟就不會好,肚子也不會飽,那就請你自己到寶來門口跟扁家乞討要飯阿. 所以這些挺扁的不是腦袋燒壞,就是目光狹隘,根本看不到整個大格局的關聯性.也再次證明教育與普遍公民水準的低落.
扁珍求刑恐逾30年
是ㄚ 挺扁的民眾就是會扯藍綠 說馬英久 用別人的爛 來說明阿扁的"惡"沒罪 這是他們慣用的邏輯啦
菊花台
發表於 2008/12/14 10:43:07AM  IP:122.127.39.*** 回覆此留言
綠朝貪扁10億是小咖.窩阿告清廉讓10照蒸發.人民吃飯繳鹽才是大咖:
發表於 2008/12/12 09:12:25 IP:118.160.140.***
耶誕時分冷颼颼,
路上行人全沒錢,
借問年終何人有,
眾人皆指馬官員!
扁珍求刑恐逾30年
只扯藍綠 不問是非的綠愚民 ㄏㄏ
菊花台
發表於 2008/12/14 10:40:47AM  IP:122.127.39.*** 回覆此留言
2020阿告:
發表於 2008/12/12 11:12:56 IP:118.160.140.***
阿告卸任後的起訴書先賭為快
汝當時任區長時以得到七百多萬票超高支持但汝不知珍惜上台後
1 放任官員賤踏人民攪的人民生不如死有如活在地獄
2 而當支那匪徒芸林來台時汝更動用一切公安武察資源打壓人民
3 開始在台實施看不見的戒嚴讓人民看似自己實際上以無人權
4 運用國家司法機器從事對政敵的所有司法追殺以達到對政敵殺雞敬猴
汝因貴為xx但是卻是知法玩法 罪大惡極 罪不可赦
還有因為族繁不及備載犯案後非但態度不佳更因擁有國外綠卡之疑雲
特令即日起收押禁見
另分案特查三中案 國誤雞葯費請客 富幫魚翅案
扁珍求刑恐逾30年
綠愚民啊!這篇文章主題是在講阿扁, 馬英九再怎麼爛 可不能掩蓋阿扁的過錯 不要又扯藍綠了 不知是非的傢伙
菊花台
發表於 2008/12/14 10:38:17AM  IP:122.127.39.*** 回覆此留言
707:
發表於 2008/12/12 08:12:06 IP:59.114.26.***
「貪扁A10幾億」人證、物證在哪兒?
法治國家,司法檢調人員,應依證據辦案,稟持『勿枉勿縱』的精神辦案,一份證據說一份話。特偵組的八位檢察官濫用偵查權,沒有「人證、物證」,只用自由心證來羅織陳水扁入罪,以作為自己升官的捷徑,飛把阿扁定罪不可!
特偵組的八位檢察官昧這良心誣陷阿扁入最,必遭天譴,不得好死!
扁珍求刑恐逾30年
不知道是誰在這邊用"綠愚民"這個詞的?但我覺得形容的很好ㄚ!挺扁停到沒是非,阿扁犯罪都鐵證如山 問小朋友都知道了 怎還有人這麼--只管藍綠,不問是非,哈哈!我想這就是綠愚民的定義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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