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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柏青、許淑惠╱連線報導】針對高雄地檢署檢察官洪期榮蹺班上汽車旅館,又打《蘋果》女記者,高雄高分檢完成調查報告送交法務部,但內容完全沒交代同車女伴的身分。為釐清洪是否與案件當事人不當往來,法務部已下令高雄高分檢,調閱雄檢停車場監視器畫面及約談目擊證人,一定要查出女子身分。

調通聯紀錄查身分
據了解,高雄高分檢約談洪期榮後,洪坦承開車帶女人上汽車旅館,也坦承因被跟拍,情緒失控拉扯記者相機,檢方調閱汽車旅館監視錄影帶,因監視器角度不佳,無法清楚辨識車牌,但確實隱約看見車子副駕駛座,坐著一名女子。
檢方查出,洪期榮案發時要求該女趕快開走白色豐田車子,洪接受調查時,也坦承車子不是他的,但卻堅決不肯說出該名女子的身分。
另方面,高雄高分檢在調查報告中也完全未交代該女子身分,因此報告前天送到法務部,法務部對調查結果相當不滿,認為有很多疑點沒查清楚。法務部官員認為,洪期榮既然與該女一起從地檢署駕車離開,該女可能與地檢署有地緣關係,已要求高分檢調閱通聯紀錄、停車場監視錄影帶,務必查出女子身分。
而法務部長王清峰昨到台中地檢署視察,針對檢察官負面消息頻傳,她連說了兩次「非常傷腦筋」。針對洪期榮始終不願說出女伴身分,王清峰昨強調:「給我們一點時間,我們一定會調查清楚。」

法務部強調辦到底
法務部政務次長黃世銘昨也強調,此案嚴重影響檢察風紀,而且也有可能涉及刑事責任問題,法務部決心徹查到底,他已口頭指示高雄高分檢補行調查,待調查報告出爐後,再追究洪期榮該負起的行政或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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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
發表於 2008/09/11 02:48:45  IP:
惡檢毆記者 法務部令查女伴

溫柔的好人,衝動的被害人
心疼…
大快人心
發表於 2008/09/10 23:24:55  IP:
惡檢毆記者 法務部令查女伴
感謝~法務部長的明智的堅持,期盼還給百姓ㄧ個乾淨的司法環境
蘋果加油!司法官員就是需要你們蘋果的監督!他們才不會為所欲為.
女人
發表於 2008/09/10 22:52:15  IP:
惡檢毆記者 法務部令查女伴
贊成!
沒知識也要看電視
發表於 2008/09/10 22:50:52  IP:
惡檢毆記者 法務部令查女伴
沒知識也敢上來大放厥詞
檢察官隸屬法務部
法務部隸屬行政院
法務部長乃馬英九所指派
你說干誰的事?
干陳菊屁事?
還自稱台北人
丟台北人的臉…
得饒人處且饒人
發表於 2008/09/10 22:50:41  IP:
惡檢毆記者 法務部令查女伴
通姦固然不對
但畢竟是私事
為了保護女伴(與她的家庭?)
堅不吐實也情有可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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