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扶助 擴及單親男性
2009年03月04日蘋果日報
【許麗珍╱台北報導】特殊境遇家庭扶助不再只限單親婦女,本月起適用對象擴及男性單親、隔代教養家庭。北市社會局昨提醒,若有喪偶、家暴、配偶服刑或重大事故等,可依狀況申請補助,因申請門檻低於中低收入戶標準,北市估兩千一百戶弱勢家庭將因此受惠。
納入隔代教養家庭
中央政府一月將《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條例》修正為《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扶助對象擴及男性單親及隔代教養家庭。北市社會局長師豫玲說,今年為此籌編一億元經費,申請門檻包括家庭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超過兩萬六千餘元、動產每人不超過四十三萬六千餘元、不動產全戶不超過六百五十萬元,生活遭遇變故者。
申請通過的家庭可依狀況領取不同補助,如緊急生活補助每人每月一萬四千多元,未滿十五歲子女每人每月一千七百多元生活津貼,兒童托育津貼六歲以下每人每月一千五百元,法律訴訟補助每人每審五萬元,創業貸款補助最高可貸一百萬元等。
單親父:終被重視
育有兩子的單親父親吳先生說:「政府終於看到單親爸爸的痛苦了,現在失業率這麼高,都快要活不下去,即使補助不多,但補助多少算多少。」
特殊境遇家庭擴大補助
時間:即日起申請
洽詢:1999
對象:
˙原以女性單親家庭為主,現擴及男性單親、隔代教養家庭
˙65歲以下且有下列任一條件者:喪偶或配偶失蹤、遭配偶遺棄或家暴經判決、離婚、未婚懷孕婦女、單親或隔代教養無工作能力或照顧6歲以下子女而無法工作、配偶入獄、3個月內發生重大變故
資格:家庭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超過2萬6483元、動產每人不超過43萬6740元、不動產全戶不超過650萬元、遭遇變故的家庭
補助:緊急生活扶助、子女生活津貼、兒童托育津貼、兒童優先進入公立托教機構、子女教育補助、傷病醫療補助、法律訴訟補助及創業貸款補助等
資料來源:北市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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