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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甯瑋瑜╱台北報導】嬰幼兒體重輕,器官正在發育,若醫師未依體重計算藥量,易傷害肝腎。美國醫界最近規範兒科病患進入診間,量完體重後才可給藥。衛生署藥政處處長廖繼洲說,將發文要求醫師為嬰幼兒、兒童開立處方時,須標示年齡與體重,藥師調劑時得再度確認劑量無誤。

 

提出警訊
美國權威的醫院評鑑專業組織「醫療衛生機構認證聯合委員會」,最近對全美醫院發出警訊,指兒童用藥不良反應中,給錯劑量發生率比給錯藥還高,主因醫師未依孩童正確體重計算劑量。

 

劑量過多易傷肝腎
該委員會發出最新規範,除急診緊急傷病,兒科病人就醫時須先量體重,否則不得給藥;醫院應盡可能使用兒科專用藥;藥櫃應分開存放成人與兒科用藥。由於離院後,多由家長或照顧者餵孩子吃藥,委員會要求醫護人員,應充分告知藥物使用方式及可能潛在副作用。
台大醫院小兒科教授黃立民說,藥物劑量過多會引發肝腎傷害,過少則無法治病,家長應確保醫師獲知孩子正確體重,或讓孩子在診間量體重。他曾遇到有孩童發燒,到一般診所看診,醫師給予過量普拿疼,結果引發肝炎。
此外,單純鼻竇炎、中耳炎感染,若抗生素劑量計算錯誤,劑量不足,不但無法治好病,更會引起抗藥性。黃立民說,家長帶孩子看診時,應提供正確體重,或讓孩子在診間量體重,方便醫師開藥。

 

病歷藥袋也應註明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究發展組組長朱顯光說,小孩不是大人縮小版,劑量要特別小心。據世界衛生組織報告,兒童出現藥物副作用與不良反應風險,是大人三倍,衛生署應要求醫療院所在兒科病患就醫時,落實先量體重,醫師應在病歷記載年齡、體重,讓藥師調劑時重複確認,藥袋也應印製,讓拿藥家長一同把關。
廖繼洲說,兒科病人量體重應列為看診必要動作,去年衛生署曾發文兒科、家醫與內科等醫學會,提醒醫師為嬰幼兒及兒童開立處方時,依其實際年齡、體重計算劑量,近日將再發文,要求落實處方記載年齡與體重。

 

兒童用藥注意事項
.盡量尋求兒科專科醫師診治,依年齡、當時體重,精確計算開藥。
.領藥時應向醫師或藥師確認劑量、使用方法。
.不建議兒童使用磨粉、分包藥品,因可能有受污染、安定性差、藥品交互作用與劑量不準確問題,建議使用兒童專用藥物。
.絕不將大人用藥或藥局、藥房購得藥物,自行餵食兒童。
.遵守用法、用量規定,不擅自增添藥量。
.藥物置於小孩不易取得處或兒童安全包裝藥罐內,以免誤食。
資料來源:黃立民、兒科醫學會、醫改會、《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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