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企業 規定加薪平均11%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上海市政府日前公布今年企業調薪準則,規定平均調幅為11%,比去年高出2%。值得注意的是,即使企業出現虧損,也可以參照5%的調薪幅度。上海台商協會人員表示,目前並未接獲官方強制調薪的通知,此規定應該只是建議或提供企業參考。
台商:應無強制性
上海《東方早報》披露,上海市勞動保障局日前公佈《企業今年工資增長指導有關規定》,根據上海市今年經濟成長、消費價格、勞力成本以及去年薪資水準等綜合條件制定。規定指出,今年企業薪資成長「平均指導線」為11%,其中上限為16%、下限為5%。而「平均指導線」比去年高出2%,上限也比去年成長4%,下限則比去年增加2%。
上海台商協會幹部、台育企管顧問公司總經理邱創盛對《蘋果》表示,目前台協並未接獲強制調薪的通知,此規定應只是提供企業調薪時參考。但他證實,上海市已規定自下月1日起調漲基本工資,由840元人民幣(3612元台幣)調漲為986元人民幣(4240元台幣),漲幅約17.3%。
上海多名台商指出,雖然該調薪準則只是參考,但是在注重勞方權益的《勞動合同法》,以及基本工資每年上調下,台商的勞力成本年年增長是不增的事實。
台商張老師、富蘭德林事業群總經理劉芳榮表示,包括上海在內的中國各地投資環境,環保、勞力等成本逐年提高已成定局,台商應引進自動化流程,設法縮減生產過程中的成本,獲利率低的企業應思考轉型,或至其他勞力成本較低省市或國家投資。
上海企業2008年調薪指導標準
◎有盈利的企業
.去年平均工資高於上海平均工資一半、或低於上海平均工資2倍者,加薪11%
.去年平均工資只達上海平均工資一半者,加薪16%
.去年工資是上海平均工資2倍左右的,加薪5%
◎虧損企業
.加薪5%
資料來源:《東方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