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欽╱台北報導】在家經營「浩浩兒童聲樂合唱團」的中年男子朱浩元,七年前趁團員下課,連續雞姦一名男童四次,被依《強制性交罪》判刑十二年確定,現在台北監獄服刑,而台北地方法院最近以朱侵害男童,導致男童身心受創,判賠男童一百八十萬元。
趁童下課四度逞慾
朱浩元是基督徒音樂老師,他在一九八○年成立浩浩兒童聲樂合唱團,經常與各地教會舉辦音樂會,朱就是在二○○一年九至十月於台北社教館及國家音樂廳演出期間,連續四次在晚上八時下課後雞姦被害男童,醜聞爆發後,合唱團也解散。
判決指出,朱浩元每次犯案都是趁團員下課後,命令被害男童趴在沙發不要亂動,以衛生紙、膠帶、枕頭等矇住男童眼睛並脫其褲子,再以凡士林塗抹男童肛門潤滑後肛交,導致男童及家屬身心受創,控告朱性侵並求償兩百萬元。
朱浩元承認犯行,卻辯稱:「我有做,但是未遂。」法官認為,朱是信奉基督的音樂老師,竟雞姦自己創辦的兒童合唱團學童,造成男童身心嚴重受損,須長期輔導治療,因此判朱要賠男童一百八十萬元。
兒童被性侵徵兆及求助管道
徵兆:
.排尿、排便會疼痛
.突然對性行為或性知識好奇,會自慰或撫摸下體
.對他人不當碰觸反應強烈或毫無反應
.會攻擊他人或自殺、自殘,身心發展變遲緩
求助管道:
.全國婦幼保護專線:113
.勵馨基金會:(02)23679595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