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甯瑋瑜、林相如╱連線報導】衛生署規定醫療收據要明列健保、自費項目等,但根據醫療改革基金會蒐集全台兩千多家醫療院所、上萬張醫療收據分析後發現,九成七醫療院所開的醫療收據都不合格,不合格名單竟包括健保局門診中心等,醫改會表示,收據未列出該有項目恐影響民眾申請保險理賠,或報稅扣抵權利。衛生署表示,近期將發文要求各地衛生局加強督導。
罔顧權益
醫改會今年四至七月間向民眾徵求醫療收據,蒐集二十五縣市、兩千七百零五家,共一萬零八張收據,結果有兩千六百二十八家醫療院所、共九成七比率,不符衛生署明訂「應將健保及自費收費分列」、「列出一千元以上項目名稱與單項」與「不得拒絕提供更詳細的費用明細表」等規定。
國泰最佳奇美最差
醫改會執行長劉梅君昨說,調查發現,醫學中心以國泰醫院表現最佳,奇美醫院最差;此外,健保局所屬的三家健保聯合門診中心竟都不符標準。奇美與健保門診中心均未將健保與自費分列。健保局聯合門診中心副主任許忠逸與奇美公關主任吳政隆昨說,願檢討改進。
劉梅君說,不合格收據分為兩款簡陋收據與六大類型,可用「二二六六」(台語,零零落落)形容。簡陋收據以「手寫模糊收據」與「牙醫師公會版簡易收據」最誇張,前者如同便當店收據般,未列服務內容,民眾無法報稅與申請保險理賠。後者由公會統一製作,平均每四家牙科診所就有一家使用。牙醫師公會昨表示將改進。
衛生署將加強督導
醫改會研究員黃經祥說,六大類型包括「自費健保金額未分列」、「健保給付金額交代不清」、「部分負擔各自表述」、「未列藥費金額」、「千元以上高價自費未列」、「申報項目巧立名目」。
民眾林太太說,醫療收據是報稅與保險理賠重要依據,醫院若不照規定,民眾很吃虧,主管機關該為民眾權益好好把關。
衛生署醫事處科長周道君說,將發文給各地衛生局要求加強督導,違者依《醫療法》處罰一萬至五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