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 1 / ?

【邱植培╱台中報導】台中市立德派出所警員昨天查獲一名63歲的陳姓通緝犯,但警方之後卻發現,他在13年前已被法院宣告死亡,至於為何會出現「死人」被通緝的狀況?警方研判有可能是宣告死亡、發布通緝的不是同一法院,加上相關作業人員作業疏失造成,除將他移送法院歸案,並提醒他趕快去辦理撤銷死亡宣告。

 

子不願見顯落寞
昨天上午九時許,立德派出所警員在復興路、自由路口攔下陳平華(63歲,竊盜、詐欺前科)盤查,發現他於本月17日因贓物罪遭法院通緝,但卻已在13年前,被法院宣告死亡。陳男說,20年前他因經商失敗、負債累累,當時其妻已經過世,他將三名兒子託其母親照顧後,即離家流浪。
5年前他在南投縣流浪時遭警方盤查身分後,才曉得自己已遭法院宣告死亡八年多,當時警方要他趕緊找兒子一起去撤銷死亡宣告,但因為聯絡不上作罷。昨天得知台中市警方要聯絡其兒子,他掩不住心喜詢問:「真的嗎?」但其兒子卻不願來見他,陳嫌得知後顯得落寞不已。

 

 

留言(0) 剪貼(0) 轉寄(0)
暱稱
主題
內容
驗證碼
請輸入左方驗證碼
昔日新聞
 
 

今日大代誌

生活情報
 
壹蘋果網絡(台灣) 壹蘋果網絡(香港) 台灣壹週刊 網站導覽 刊登廣告 聯絡我們 關於壹蘋果網絡
©2008 Next Media Interactive Limited.All rights reserved.
英屬維京群島商壹傳媒互動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