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物遭槍戰損壞 可求償
波及無辜
豐原市街頭昨天發生黑道驅車沿途開槍追殺仇家案,有數輛停在路邊的汽機車及民眾的招牌等物品被撞毀損,車主及物主心疼不已,得知肇事者已遭槍殺身亡後,紛忙著詢問警方:「人死了,要找誰賠?」
若為治安機關可國賠
律師陳惠伶表示,肇事駕駛雖已死亡,民眾還是能向其繼承人索賠,將來兇手若落網,民眾還可向其請求侵權行為損壞賠償。
陳惠伶並表示,因刑案發生造成的財產損毀,最常見於治安機關追緝歹徒時。民眾如因此財產遭損壞,除可向歹徒要求民事侵權行為損壞賠償外,也可向執行追緝公務的治安機關,申請國家賠償,如該單位拒絕賠償,民眾還可向民事法庭提出國家賠償民事訴訟。
但民眾須注意,不管是侵權行為損壞賠償或者是國家賠償,都必須要在損害發生的兩年內提出。記者陳世河
請求侵權、國賠 注意事項
.將損壞狀況拍照存證
.備妥遭損壞物品估價單
.提起訴訟前,可先向調解委員會請求調解
.向警察機關報案,留存紀錄
資料來源:律師陳惠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