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玉瑩╱台中報導】平時遊手好閒的流浪漢林坤亮,常穿著西裝在街頭誘騙年輕女子,他佯稱是婚紗秀場總監要應徵員工,把女子騙到旅館,進行測酒量、玩撲克牌等職前訓練,再迷姦、強盜五名女大學生及一少女,法官昨將他重判有期徒刑三十年。
街頭攔女佯稱徵人
台中地方法院判決指出,被稱為「西裝之狼」的林坤亮(三十七歲),去年七、八月間,在台中市一中街、寶雅生活館前、麥當勞附近、中友百貨旁找尋目標,見到單身女孩,就佯稱是公司總監,正在找工作人員,幾個鐘頭就可以賺五千元,再帶對方去看會場。
途中,林坤亮又以要進行測試酒量、玩牌技巧、應對進退等職前訓練為由,將被害人帶到汽車旅館,還買高粱酒、蘋果西打和撲克牌。到了汽車旅館後,被害人喝蘋果西打加高粱酒不勝酒力,林又以解酒為由,騙對方吃下含有安眠藥成分的藥丸,將對方迷昏、強姦,還洗劫被害人。
由於林還假冒警察,洗劫一名酒後把車停在路邊的男子,法官認為他惡性重大,昨就他的強姦、詐欺犯行,重判他三十年。
流浪漢騙姦劫財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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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坤亮(右下圖)穿西裝自稱公司總監,在街頭誘騙年輕女子當他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