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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貓致死 台大博士生送辦
領養6隻亂放生 恐關1年罰30萬
2009年03月12日爽報
〈本報訊〉經證人指認及解剖貓屍,涉虐貓台大博士生送辦,確認棄養6貓其中2隻致死,最高共可罰款30萬元,還涉處1年以下刑責。
師大附近、台大校園接連發現遭殘忍凌虐致死的貓屍,動檢所日前解剖遭虐死貓咪的屍體,發現鼻子出血、腦殼有裂痕,認定生前曾遭重力撞擊,死亡原因待確定。
經網友追查,發現領養多隻貓咪的台大博士生李念龍涉重嫌;多名貓友出面指證及警方調查後,確認李生棄養6隻貓,其中4件構成棄養,每件可罰1.5萬元至7.5萬元,本周將開罰;另2件因棄養致死,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小貓「琥珀」也在交給李領養後慘死,原飼主方小姐昨知道李要被罰錢甚至入獄,欣慰說:「很開心。」
動檢所呼籲,如果還有其他證人,可與動檢所或市刑大聯絡,電話(02)2381-0106。
台大博士生虐貓可能罰則
★棄養4件:每件可罰1萬5000元至7萬5000元
★棄養致死2件:1年以下有期徒刑
※註:李生所觸刑責依《動物保護法》處分
※資料來源:動檢所、刑事警察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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