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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卸責 誤點推跳電拒賠
19班次波及上萬人 旅客怒轟:太卑劣
2009年01月12日爽報
高鐵桃園站訊號異常,19班誤點影響上萬人,高鐵竟指起因台電跳電,非高鐵之責拒賠償,台電坦承短暫跳電5分鐘,另一迴路正常不影響供電。
本報訊
因台電桃園地區跳電,高鐵桃園站轉轍器昨上午11時11分出現訊號異常,桃園到新竹只能單線雙向通車,經2小時搶修才恢復正常;至少19班次、上萬人受影響,其中8班次延誤時間逾30分鐘,最長為近1小時。
根據高鐵延遲退費規定,若列車延誤原因可歸責於高鐵,延誤逾30分鐘或1小時退費半價或全額;但高鐵昨以跳電「不可歸責於高鐵」,拒絕補償搭乘誤點班次的3、4千名旅客。
旅客范先生投訴,台北到台南共誤點57分鐘,高鐵對旅客異議置之不理,責任推給台電太卑劣;從左營到台北被延誤36分鐘的陳小姐也質疑,高鐵宣稱跳電不關他們的事,「但沒有備援系統,這樣說得過去嗎?」
台電昨解釋,供電給高鐵桃園地區的線路有2個迴路,其中一個昨確跳電5分鐘,但另一迴路仍正常供電,高鐵用電應不致受影響。
消基會表示,高鐵誤點是否因台電而起尚待釐清,但即使如此,高鐵公司在法律上仍要負無過失責任,對延誤逾30分鐘的旅客退票補償。
昨高鐵誤點資訊
.原因:台電桃園地區電力系統跳電,供電異常,致高鐵轉轍器訊號異常
.影響班次:8班次延誤逾30分鐘,另10餘班延誤時間在30分鐘內,全數不退費
.影響人數:約上萬人
.不退費原因:誤點責任不能歸責於高鐵公司,是外力造成
申訴管道:
高鐵公司:02-66268000
消基會:02-27001234
資料來源:台灣高鐵公司、消基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