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今日精選新聞》扁再獲自由 增附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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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台灣高等法院日前撤銷台北地院將前總統陳水扁當庭釋放裁定,全案重發回台北地院更裁。檢律雙方昨就扁是否有逃亡、干擾辦案或監控其他被告疑慮,激烈攻防5小時,北院再經3小時審訊維持原判,扁再度無保釋放,他步出法院時神情如釋重負(圖)。
合議庭仍加了2個附帶條件,要求扁不得干擾扁案證人、檢察官和警方3等親家屬,並要準時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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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昨天下午再度開庭,檢察官和扁的律師激辯5個小時後,阿扁仍被裁定無保釋放。這項結果,你可以接受嗎?
1. 瞎!法官的說法很矛盾,我不能接受啦
2. 什麼鬼!醬不給了阿扁最佳消滅證據機會?
3. 犯人有人權,這證明法官不會被輿論壓力左右
4. OK啊!反正阿扁被限制居住、出境,也逃不了
5. 押扁有用嗎?檢方若有把握,應直接面對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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