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今日精選新聞》飆車追包廣告 NCC限時播
總覽
女丟皮包下橋男飆車狂追,光陽機車廣告錯誤示範,家長抗議誤導青少年,NCC決議晚上9時後才能播,男主角行為若為真違規6項,至少罰3600元。
本報訊
引發抗議的光陽《彎道情人》廣告,男女主角騎機車停在公路橋上時,女主角問:「你愛不愛我?」因男主角未回應,她即生氣地將手提包擲出,掉落到橋下一台汽車上。男主角馬上騎車狂追手提包,途中出現壓車、蛇行等畫面。
廣告藉速度強調性能,引發家長反感,紛以電話、電子郵件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投訴,指飆車情節會誤導青少年,家長批:「如果小孩因而騎車出事,誰要負責?」
NCC討論後,決議發函要求業者改進,並加大警語「廣告效果請勿模仿」,且要求該廣告在晚上9時至隔天6時才能播出。光陽工業昨指,該廣告只是廣告公司的創意發想,既然NCC關注,會配合辦理。
學者建議,家長可針對有爭議內容與孩子討論。另有民眾不以為然,認為NCC管太多。
交通部昨也指出,男主角在影片內行為,若在現實生活中,至少違反6項交通規則,包括在公路高架橋樑上任意靠邊停車、超速等,在高架橋上丟包包也涉及公共危險罪,每項可罰600或1200元起,至少共罰3600元。
光陽機車廣告情節
違規項目
註:NCC已要求廣告在晚上9時以後才可播出
資料來源:交通部路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