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志芳自清 任醜聞曝光
誰該負責
扁政府與巴布亞紐幾內亞接洽建交,近十億元秘密外交金援款項竟「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被兩名外交掮客私吞。
知情人士說,巴紐「獅子大開口」慣了,一九九九年胡志強外長任內,巴紐建交三天就反悔,巨款一去不回,人財兩失早有先例。過去台灣大多吃悶虧不敢聲張,此次外交部選擇採取法律行動,讓事情在檯面曝光,頗有自清自保意味。
循司法途徑追錢流向
據指出,傳二○○六年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指示黃志芳推動與巴紐建交,介紹金紀玖居間接頭,當時黃志芳連人都沒聽過,就任由金與搭檔吳思材穿梭牽線,還把十億元巨款匯到國外的私人帳戶,事件如果在政權交替後才曝光,黃志芳的操守必然遭質疑,司法責任也隨之而來。
知情人士分析,黃志芳在事件曝光前主動透過司法途徑解決,任由事情浮上檯面,對其個人及外交部傷害必然很大。但外交部一位資深官員指出,透過司法追討未必能把錢追回來,但透過國際洗錢中心追蹤,這筆款項流向會無所遁形,「搞不好進了誰的私人口袋都會被查出來。」黃志芳也可藉此證明自己清白。
記者王家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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