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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擁槍 目的為炫耀
2008年10月27日蘋果日報
心態剖析
青少年持槍當街狂掃,附近居民直呼:「少年囝仔(台語,意指小孩)拿槍,太恐怖囉!」一名資深警員說:「台灣擁槍的不法份子以毒蟲居多,因不甘遭黑吃黑,持槍威嚇對方;至於年輕族群持槍,多數是炫耀心作祟。」
持兩槍可提報流氓
警方指出,分析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嫌犯,以愛槍玩家和毒蟲居多,玩家又以青少年佔多數,為求刺激,自行增加瓦斯磅數來增加射程;毒蟲則買改造槍「虛張聲勢」,且擁有多把槍,隨時替換,避免改造槍管不耐高溫而軟化。
一名林姓偵查佐表示,改造槍枝中以一款「華山牌」槍枝、口徑七點六五,警方稱八釐米手槍最熱門,因該款槍結構完整,更換槍管後即能打二至三發子彈,不過有膛炸危險性。
律師黃雅琴表示,只要每平方公分超過二十焦耳,就算是有殺傷力的槍械,觸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未經許可持有、寄藏或意圖販賣,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新台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另警方根據《檢肅流氓條例》,逮到兩把有殺傷力的槍械,可逕為提報流氓。
記者蕭夙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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