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財經財經焦點 》最後2個月 節稅衝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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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挽救國內經濟,行政院快速通過《遺產及贈與稅》及以《所得稅》的修正法案,預計最快在明年起實施。小陳看了新聞之後,搖著頭說:「我直接受惠的所得稅減稅,最快到後年報稅時才適用;至於可以立即適用、降成單一稅率10%的遺贈稅,我本來就免稅,與我無關。」撰文:劉德宜


與一般大眾較為相關的新版《所得稅》,是將個人綜合所得稅的單身標準扣除額提高到6萬元、有配偶者提高至12萬元;薪資扣除額、身障扣除額提高至10 萬元、教育扣除額自每戶2.5萬元改為每人2.5萬元,的確最快也要到民國99年申報98年所得稅時才適用,所以明年報稅適用的法規與今年相同。
不過今年5月報稅時有一些新規定,去年來不及規劃節稅的,要趁最後2個多月的時間好好準備,以免明年5月申報時又後悔忘了先做規劃。
綜所稅節稅大項,一是扶養親屬、一是列舉扣除。今年報稅時已取消村里長出具扶養親屬與無謀生能力證明,使得除了直系血親,其餘的扶養親屬得檢附明確的扶養證明,像是扶養妹妹的小孩,就得提出外甥父母的切結書,而且外娚父母也不得為免稅的軍人與國中以下的教職員。
由於審查「扶養人頭戶」趨嚴,親戚間的扶養親屬更要事先分配好,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服務組協理葉劉順裕建議,掌握的原則仍是「高所得者優先」,否則會白白浪費政府允許節稅的額度。

阿扁密帳案,波及到一般人海外開戶作業時間。

股票移轉良機
列舉扣除上,常用的「私校捐贈」項目也有調整:若指定捐給某一私校,捐贈扣除只能認列所得總額的20%,但是捐給「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時且不指定給哪一所學校,就可以享有全額列舉扣除。
雖然小陳說遺贈稅修法與他無關,但他買股票、房子等財產交易,也與遺贈稅有關。安永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呂旭明指出,目前股價低迷,但明年報稅時會有一大筆股利所得的投資人,想節綜所稅,不妨現在先贈與下一代,因為依時價課徵的贈與稅比較低;至於房屋租賃收入多者,也可先將一部分的房屋做適度的移轉,但要留意土地增值稅的問題。
房屋移轉衍生財產交易所得成本認定問題,目前出現1個案例要注意:1名父親把房屋贈與小孩,按評定價格申報贈與稅,兒子拿到後把房子賣掉,這是100%合法創造子女的現金來源,但問題出在兒子賣掉時售價明確,申報財產交易所得出現房屋成本認列爭議。

父母子女之間的房屋贈與要注意成本核定。

房屋賣比送好
以往稽徵實務上,若無法舉證房屋取得成本,依96年度規定台北市為房屋評定價格的23%,但是上述案例是不再按所得稅法「時價」乘以此比率,而是受贈時申報贈與稅房屋評定價格做為取得成本,使得售價很高、成本很低,兒子得繳高額財產交易所得稅。
目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已經依上述判決,此案還要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上訴,但會計師界認為可能仍會敗訴而成為通案,因此上下兩代在規劃土地房屋移轉時,最好採買賣方式,縱使無法舉證子女有能力向父母買地產的資金來源、會被國稅局照舊課贈與稅,但在土地與建物仍是簽訂買賣契約、謄本登記上是「買賣」而非「贈與」取得,就有機會降低被國稅局選案查核所得稅申報財產交易不實的風險。

公共設施保留地是很不錯的遺產稅規劃工具。

做遺贈或綜所稅的規劃,最好以境外信託、私人基金或私募基金的方式安排。
還有如土地中人的佣金收入也常被漏報。呂旭明說,儘管政府擬降低遺贈稅鼓勵海外資金回台灣,但匯回的資金用途要注意,案例是某台商將海外資金再度轉回台灣,這筆錢拿去買賣土地。依規定買賣土地只繳土地增值稅,但壞在他與另外3個朋友合夥,被國稅局認定土地出售盈餘是4個人合夥事業分派所得,要交綜所稅,若此人所得稅率40%,漏報又加罰1倍成了稅率80%,比目前最高遺贈稅率50%還高。
至於海外所得雖然延後到民國99年併入綜所稅計入最低稅負、100年申報適用,呂旭明認為,調降遺贈稅之後,不排除國稅局會同步追查「境外資金」如何而來:只要與「個人」有關的「不明財產」都會被追查,尤其未來行政院長可能換人、整個政策恐轉彎,因此不論在做遺贈或綜所稅的規劃,最好是以境外信託、私人基金或私募基金的方式安排。只是海外開戶因阿扁密帳案變得趨嚴、費時約3~6個月,必須更早做規劃。
葉劉順裕也提醒,贈與稅未申報核課期長達7年,若匯出去的資金輾轉移入子女海外帳戶,匯回時就仍先入自己海外帳戶做「贈與撤銷」的動作,否則仍在核課期會被追贈與稅。至於已過核課期者,則可直接從子女海外帳戶匯回子女國內帳戶,切記不能直接匯入自己國內戶頭,否則會成為「子女贈與父母」,也得課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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