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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貨3月才見瑕疵業者可拒換
2008年10月26日蘋果日報
秘技達人
民眾收受商品時應檢查商品有無瑕疵,才能保障自身權益。台北江小姐購買雙人床墊獲贈同尺寸的保潔墊,但收到貨後未檢查,3個月後才發現保潔墊為單人尺寸,雖有反映,但業者卻拒絕更換。律師表示,《民法》規定,消費者在收受商品時,若因怠於檢查,導致未發現明顯可見的瑕疵,將被視為放棄更換瑕疵商品的權益。
江小姐表示,6月中旬,她收到電視購物台寄來的商品時,她僅檢查床墊尺寸,並未檢查保潔墊,9月取出保潔墊準備使用時,才發現保潔墊是單人尺寸,並非業者當時承諾的雙人尺寸。她向業者反映,對方卻拒絕更換,「他們給錯贈品,為何不能換?」
視同放棄更換權益
對此,宇國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智剛表示,業者所提供的商品、贈品有瑕疵時,消費者可要求更換,但消費者也要負檢查的責任。以此案,保潔墊尺寸有誤,並非無法發現的瑕疵,消費者卻因怠於檢查直至3個月後才反映,依《民法》可能被視為放棄更換商品的權益,若業者拒絕更換回雙人尺寸的保潔墊,並無違法。 投訴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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