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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牧群╱台北報導】二十歲化妝師侯穎芝今年五月騎機車,在中山北路與一輛大都會客運公車擦撞,右手掌被公車輾過,壓得皮開肉綻還骨折,事發至今右手無法彎曲並留下難看疤痕,因此丟了化妝師工作。侯於是到台北地檢署控告司機郭政宗業務過失傷害,並求償一百五十萬元。
自卑把手放口袋
侯女從小對畫畫特別有興趣,高職讀的是美容科,為了學費及生活還在三個地方打工,畢業後還到日本玉川學院兩年學習指甲彩繪及美髮,回台後則在中山北路婚紗店當化妝師。她原本打算明年到英國倫敦大學學習電影彩妝,但留學夢想卻因這次車禍而破碎。
侯女說,當時騎在慢車道,左邊的公車突然偏右,她被撞倒後用手撐地,結果又被公車輾過手掌。她傷心地說:「右手是我畫畫、幫人化妝的謀生工具,現在不能握東西,疤又嚇人,現在我出門都自卑得把右手放在口袋裡。」針對此案,大都會則堅稱,根據交通事件裁決所鑑定書,公車司機無過失。
車禍蒐證自保之道
.勿擅動破壞現場,可能的話拍照存證
.盡可能第一時間在現場找人證
.可借他人手機報警,供檢警日後查證
.遇肇事逃逸,先記下車牌
.報警才有保障,私了易遇耍賴、生糾紛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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