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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誇張 機要費現金運官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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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於:2008-12-13 |
1、侵占國務機要費部分: >陳水扁、馬永成、林德訓及陳鎮慧等明知國務機要費屬向國家支領之公款,必須因公支用,縱95年8月前由總統辦公室指派專人保管原始憑證部分(即俗稱「機密費部分」,下稱「機密費」)亦然,竟與不具備公務員身分但明知公款應公用之吳淑珍,基於侵占機密費之概括犯意聯絡,自89年5月20日起...... 詳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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