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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辱施明德 林一方判賠600萬
出版日期於:2008-05-13
【張欽、張麗娜╱台北報導】曾製作非常光碟而聲名大噪的林一方,於前年紅衫軍倒扁期間,在二二八公園抗議施明德並指他是「政治牛郎」,被施求償二千三百萬元。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牛郎」即「男妓」,有污衊的意...... 詳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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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05/13 03:03:53PM 回覆此留言
辱施明德 林一方判賠600萬
判的好,個人對施並無愛惡,對林也沒有怨恨,也不是鼓勵興訟,只是對於社會上,一些慣常使用語言暴力,和莫須有給人貼標籤的人,非常痛恨.
這樣的判決可以使人的嘴巴乾淨點,我並不反對爆料,但是如果無的放矢,或認為查察況日廢時,不會那麼倒楣被查到,那麼一旦被查出就好像腳尾飯一樣
的造假,應該要嚴判並賠償損失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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