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繼承16億空遺產 敗訴
【郭芷余、林享明╱連線報導】高市婦人黃瑞珠十二年前過世後,留下十六億元遺產,怪的是,黃的兒孫卻都拋棄繼承,反由第三順位的四個弟妹繼承,並被追繳遺產稅及罰鍰近十二億元。黃的妹妹林黃金瑞還向法院主張無繼承權,但高雄高分院認定她逾期辦理拋棄繼承,判她敗訴。
追繳十二億稅罰
林黃金瑞昨電話受訪說:「我的事很複雜,一下子也說不清楚。」不願多談,但黃瑞珠的兒子、也是高市知名婦產科柏仁醫院院長陳尚仁解釋,是舅舅拿母親當人頭,經商失敗落跑,母親過世後,國稅局認為母親名下還有十幾億的應收帳款而追稅近十二億元,「但其實那都只是帳面資料,公司早被舅舅掏空了,不然哪有人會拋棄繼承?」
林黃金瑞的來頭不小,她是前屏東縣長林石城的媳婦,也是已故東南亞知名的「鰻魚大王」林東國的老婆,陳尚仁認為,「阿姨真的很無辜,司法應還她公道。」
拋棄繼承注意事項
1.遇親人死亡,先確定自己是否為法定繼承人。
2.確定被繼承人負債大於遺產價值,再辦理拋棄繼承(不確定時應辦理限定繼承)。
3.拋棄繼承,須在知悉有繼承之事起3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聲請。
4.拋棄繼承後,應以書面通知下一順位繼承人,避免其他親友接到「天上掉下來的債務」。
資料來源:律師余文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