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欽╱台北報導】《時報周刊》去年報導「劉嘉玲狠削郭台銘1億元」後,郭台銘、劉嘉玲兩人分別控告《時周》,郭台銘提誹謗告訴並求償1億元,目前仍在法院審理中,而劉嘉玲控告《時周》要求道歉部分,法院審理8個月後雙方昨當庭和解,條件是《時周》須在兩家報紙及雜誌上,刊登道歉啟事1天。對與劉嘉玲和解,《時周》社長張國立昨僅表示:「很高興本案能和解圓滿落幕。」
前年聖誕節,郭董現身劉嘉玲在上海的MUSE夜店後,兩人牽手出席王菲辦的慈善募款活動,之後還一起到宜蘭採果,並搭機同遊海南島,去年3月23日出刊的第1518期《時周》則在未求證當事人的情況下,報導「劉嘉玲狠削郭台銘1億元」。
刊登頭版道歉啟事
郭台銘不滿《時周》報導不實,怒告雜誌董事長黃肇松、社長張國立及記者陳昱翰,並向3人與《時周》求償1億元,全案仍在台北地院審理中。
劉嘉玲則透過經紀公司「澤東」委託律師跨海提告,但她只要求《時周》在《蘋果》等國內4家日報頭版,連續刊登半版道歉啟事3天。
雙方昨當庭和解,條件是《時周》必須在自己的雜誌上,與《中時》、《聯合》兩報頭版,刊登道歉啟事。
官司糾纏1年
.2007/03/23 《時報周刊》第1518期報導「劉嘉玲狠削郭台銘1億元」
.2007/03/28 郭台銘控告《時報周刊》發行人黃肇松等3人加重誹謗,並求償1億元
.2007/07/13 劉嘉玲控告《時報周刊》,要求在4家報紙頭版,刊登半版道歉啟事3天
.2008/04/10 劉嘉玲與《時報周刊》和解,《時報周刊》答應刊登道歉啟事
資料來源:《蘋果》調查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