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打工留意全家淨所得
收集各式單據扣抵稅額
2008年09月13日蘋果日報
【陳瑩欣╱台北報導】許多大學生以為自己和「稅」沾不上邊,惟稅務人員指出,20歲以上的大學生雖可在父母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列報為扶養戶,並享有每戶2.5萬元的教育特別扣除額,但打工薪資會併入家戶所得計算,恐加重父母稅率的疑慮,建議大學生平時也注意節稅管道,替父母看緊荷包。
節稅撇步
理專指出,目前綜合所得稅(綜所稅)採累進計算方式,稅率共分6%、13%、21%、30%與40%等5級,所得愈高,稅率也會愈高。一般家庭適用稅率普遍落在所得額13%(年所得淨額區間為41萬零1元至109萬元)與21%(年所得淨額區間為109萬元零1元至218萬元)之間。
稅率級距採累進計算
據了解,父母或扶養人的全年淨所得額若剛好是109萬元,就屬於綜所稅的邊緣稅率族群,報稅時就需特別注意,若多出子女在國內打工所得費用,稅率級距就必須向上拉一層,以全年淨所得109萬元的父母為例,適用稅率為13%,全年需繳納的稅金就達11.24萬元。
若是合併子女所得後淨所得額達109萬零1元,適用稅率21%,全年需繳納稅金就需從11.3萬元起跳,大學生打工貼補家用時,最好先看看全家淨所得額,提前注意自家所得情形,以免愈幫愈忙。
北區國稅局局長陳文宗說:「大學生節稅方法很多,除平常多收集看醫生的單據、向房東領取租金收據等,皆可抵扣綜合所得稅,爭取抵扣稅金的空間。」
陳文宗表示,房租租金每戶每年有12萬元的抵扣額,住宿費用也可算在房租抵扣項目中,只要準備租賃契約書、房租支出證明和入籍證明就可申請扣抵。稅務人員指出,房租支出與房貸利息支出之中,只能選擇一項申報扣抵,報稅時也應多注意。
海外打工可列為免稅
此外,高雄市國稅局局長陳金鑑指出,目前教育部認可的大專以上學歷學生,除了能提供7.7萬元的綜所稅扶養扣除額外,每年都還可另外列舉2.5萬元的教育扣除額,只要教育部認可,就算是在國外念大學也一樣適用。但如果是海外打工賺錢,在稅法上可以列為海外所得免稅,不致於加重父母的負擔。
永豐銀行信託部副理林永祥指出,依據所得稅法對教育特別扣除額的規定,民眾可檢附子女的學費繳費收據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如果在報稅年度畢業,也可以用畢業證書影本,列報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惟空中大學、空中專校及五專前3年及暨已接受政府補助或領有獎學金的學生無法適用這項特別扣除額。
大學生提供父母扣抵稅款種類
資料來源:各區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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