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縣補助兒童醫療 1年1萬5
2009年02月10日蘋果日報
【林媛玲╱台北報導】台北縣衛生局統計發現,去年十二月繳不起醫藥費的民眾,較前年同期增加四成三,為避免貧困兒童無法得到醫療照顧,「兒童醫療補助」今天起上路,設籍北縣六歲以下低收入戶兒童,或十二歲以下重大傷病及罕病兒童,都可享有門診、急診掛號費、部分負擔及住院自付額全年最高一萬五千元補助。
58家供醫療補助
台北縣衛生局指出,去年十二月繳不起門診、急診與住院費用的民眾,共兩百一十三人,較前年同期一百四十九人增加四成三。該局昨宣布兒童醫療補助政策上路,兩名符合資格的小朋友代表接受補助證,四歲男童「小華」(化名)患有神經系統病變,家中七人的生活僅靠父親,小華天真地說:「以後看病就不會一直讓媽媽花錢!」。
衛生局長許銘能說,為維護兒童健康與就醫權益,該局補助六歲以下之低收入戶兒童,或十二歲以下重大傷病及罕病兒童實施醫療補助,預估一年花費一千三百萬元,可照顧一千五百名孩童。
台北縣二十九鄉鎮市公所,已協助發送低收入戶兒童補助證,尚未領取的民眾,可至各鄉鎮市公所領取,就醫時需攜帶醫療補助證,至今已有亞東、耕莘等五十八家醫院及診所提供醫療補助。
衛生局提醒,符合資格民眾需至合約醫療院所就醫,才可獲得補助,並先檢視醫院入口處是否張貼「北縣兒童醫療補助合約醫療院所」標誌。
台北縣兒童醫療補助資訊
◎補助對象:凡設籍北縣6歲以下之低收入戶兒童,或12歲以下重大傷病及罕病兒童
◎醫療院所:縣立醫院、亞東、耕莘等58家特約醫院及診所
◎補助條件:
˙享有掛號、門急診住院之健保部分負擔及住院自付醫療費用之補助,門診掛號費100元為上限,急診掛號費200元為上限
˙健保部分負擔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補助;住院醫療費用自付額則為扣除健保部分負擔後,每人每天最多1000元,全年最多1萬5000元
※資料來源:台北縣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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