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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花消費券 無法可管
2009年01月15日蘋果日報
搶食大餅
經建會官員昨指出,消費券辦法上並沒有針對在海外流通規範。換句話說,若有人願意拿消費券到中國或海外任何一個地方消費,只要當地廠商肯收,無法可管。不過,消費券兌換地點一定得回到台灣,而且,消費券若要兌換成現金,也必須流通到符合營業登記的廠商,才有資格兌現。
經建會官員指出,拿消費券到中國或海外使用的人應是當地台商,當地廠商願意接受機會不高,若當地商家願意接受消費券,再回台消費流通,同樣可以促進消費,提高其流通性也不是壞事。
台資麵包店:給客人方便
在台灣創辦聯安健診中心、上海景康預防醫學中心的院長朱恆毅表示,推出三千六百元消費券可抵用四千八百元健檢優惠,是因為許多台商在年底消費券使用期限前都不會回台灣,很希望消費券在台商圈子裡也可以用。他預估這項優惠方案可刺激三到四成以上消費,診所拿到消費券後會拿回台灣二次消費。
擁有超過六百家分店的中國最大台資麵包連鎖店克莉絲汀,尚未考慮針對消費券提供優惠,董事長羅田安說,他們的台商客源比率有限,而且拿到大筆消費券也不易兌現,但若台灣客人主動拿消費券付款,「應該會收,給客人方便嘛。」記者丁威、羅嘉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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