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職災補助 納入離鄉工作
2008年06月09日蘋果日報
【魏斌╱高雄報導】高市近日修正「高雄市勞工職業災害慰問金申請要點」,放寬慰問門檻。勞工局長吳清賓說,以往必須工作場所在高市才能獲救助,但下月起,設籍半年以上市民,即使工作場所不在高市,一旦發生傷亡也可獲補助;死亡慰問金也從十萬元提高到三十萬元,更能照顧勞工權益。
北市府今年初修訂「台北市勞工職業災害死亡重殘及職業病慰問金發給自治條例」,除不限制工作地點,還把外勞納為救助對象,被喻為全國創舉。高市此次修正,也引來「北、高比一比」話題。
民眾盼加強宣導
吳清賓說,高市雖未把外勞納入慰問範圍,「但曾任勞委會主委的市長陳菊,主張把加入職業工會、無一定僱主、可能不適用《勞基法》的勞工納入,跟北市相較,更能照顧弱勢。」市府今年編列七百萬元慰問金,若金額不敷使用,將動支市長預備金。
在建築工地打零工的郭姓高雄民眾說:「感覺上對打工的人較有保障。」但希望市府加強宣導,「多數人一定不知道怎麼申請。」勞工局強調,職災慰問事項都可洽詢該局第三科,電話:07-8124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