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睿誠、蕭夙眉、王煌忠╱台中報導】台中縣警方在大里市通往霧峰鄉的環河路設有機動測速照相,雖依規定設置警告牌,但沿路警告牌竟有四種不同規格,甚至還有印表機印出組合而成,民眾不解「到底那一塊才是真的?」
沒格式警員秀創意
大里市通往霧峰鄉的環河路往來車速快,交通隊在分隔島設有移動式測速照相,測速儀器前也設置「前有測速照相」警告牌。但民眾發現,這條路上竟有四種大小不同規格的警告牌,有的是白底紅字、有的是黃底黑字,還有用印表機印出六張A4大小紙張,拼成「前有測速照相」警告牌。
警員私下表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只有規範測速器一定距離前要「明顯標示之」,但沒有明確格式,隊員只好自己發揮「創意」;交通隊長鄒貴智指出,「交通隊已統一製做黃底黑字警告牌,將陸續進行汰換」。
交通部路政司營運科長劉士銘則表示,告示牌尺寸在《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有所規範,標示時應為黃底黑字,尺寸則有標準型、放大型、縮小型及特大型等。
環河路有多種規格警告牌,有白底紅字(左圖)和印表機列印(右圖)。郭睿誠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