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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沛森╱桃園報導】狠心母親竟把稚女當搖錢樹!桃園縣一名婦人,竟以每次一千元代價,媒介十七歲女兒讓七十七歲酒友猥褻,摸胸摸下體,一年猥褻三次以上,直到被少女姊姊發現家醜,大義滅親帶著妹妹報警,狠心母親及惡狼被送法辦。
「摸一下沒關係」
檢警偵辦過程還查出,江姓婦人(五十歲)為了說服女兒就範,竟跟女兒說:「只要他不插進去,摸一下又沒有什麼關係!」檢方昨偵結,被告陳庚耀(七十七歲,新竹人)及江婦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起訴。
檢警調查,陳庚耀與江婦因常在一起喝酒、唱歌熟識,因陳男覬覦江婦的小女兒,常對江婦半開玩笑說:「你的女兒好可愛哦!讓我摸摸好嗎?」江婦以為是玩笑話,還說:「好啊!」
沒想到,前年四月下旬,陳男找上江婦,願以每次一千元代價摸她女兒,並保證不會有性器接觸,江婦找女兒商議,少女當場拒絕,但江婦不斷勸說,少女才首肯。從前年五月至去年三月間,少女在住家讓老翁撫摸下體和胸部多次,江婦事後抽取三百元房間費,七百元由女兒取得。由於江婦大女兒發現老翁常進出家裡,追問妹妹才知家醜,立即報警。
老翁狎女示意圖
狠心母親將女兒媒介給熟識的老翁,並以每次1000元的代價,任由老翁猥褻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