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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號召團購隱形眼鏡 挨罰
2008年09月17日蘋果日報
【林媛玲╱台北報導】網路號召團購隱形眼鏡也觸法!北縣一名男子為省錢,在部落格號召網友團購隱形娃娃鏡片,儘管沒有成交,但因隱形眼鏡屬於醫療器材,須有藥商許可資格才可販售,且男子上網公開訊息行為,已違反《藥事法》規定,日前遭北縣衛生局處以三萬元罰款,衛生局呼籲,醫療器材不得在網路販售,呼籲網友不要觸法。
屬醫療器材須證照
台北縣一名男子(二十歲),今年六月在網路無名小站刊登文章,內容提及「代網友訂購五色齊全的娃娃隱形眼鏡,代購價一副一千六百元」,但過了兩個月都沒有網友留言或回覆,近日一名民眾發現後向北縣衛生局檢舉,衛生局上月約談男子,他坦言:「為省錢才上網號召團購,打算向中國進口隱形眼鏡。」衛生局上周開出三萬元罰單。
北縣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科長王淑芬指出,隱形眼鏡屬醫療器材,須有藥商許可執照才可販售,男子雖然尚未採購完成,但他不具有藥商資格、擅自在網路刊登代購的行為,已違反《藥事法》第二十七條規定,遭罰三萬元;即使一般傳統眼鏡行業者,也不得在網站公開販售隱形眼鏡,否則也將處以三萬元罰款。
王淑芬說,近年網路交易盛行,但如隱形眼鏡、彈性襪等都屬醫療器材,民眾不得網路販售,衛生局從去年至今已取締八件網友在網站販售隱形眼鏡行為。王淑芬強調,民眾在網站公開販售隱形眼鏡行為就屬觸法,若確有販售隱形眼鏡具體行為且查證屬實,可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網路不得販售的醫療器材
資料來源:台北縣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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