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社會社會焦點 》誇張 演習禁行 竟開停車繳費單

【鄭敏玲、周庭慶╱台中報導】台中市昨上午九時三十分至十時舉行萬安演習,人車都禁止在街上通行。一名男子昨演習開始前,在路邊停車格停車,演習結束前往開車時,竟收到一張上午九時四十三分開的停車繳費單,男子直呼:「太超過了!停車管理員怎可在演習期間趴趴走?搶錢搶太兇!」台中市交通處坦承確有瑕疵,民眾若收到演習期間開出的停車單,可申訴免繳。

積怨已久
這名李姓男子說,他為避開萬安演習時間,於上午九時二十六分將車子停在華美西街的停車格,和太太到餐廳吃早餐,沒想到萬安演習結束他們從餐廳出來開車時,竟然收到停車繳費單。

演習收單可申訴免繳
李男抱怨,台中市停車費收得很誇張,有時只停三分鐘就開單,「開車族早就忍很久了,沒想到這次竟連演習期間,還有停車管理員外出開單,雖然只有二十元,但搶錢實在搶得太兇!」
交通處停車管理科長范國禎表示,交通處有要求停管人員在演習期間暫停開單,須遵照演習規定躲避,「但台中市有一萬三千個路邊停車位是委託民間業者管理,演習前曾告知業者遵守規定,這次執行確有瑕疵。」民眾若收到昨天上午九時三十分至十時間的路邊停車繳費單,可申訴免繳。

未避難者至少罰三萬
台中市議員曾木川批評:「市府簡直是找民間業者搶民眾的血汗錢。我將在市議會提案,討論委外經營合法性。」
承辦萬安演習業務的台中市警局保安民防課警務員王天麟說,演習期間除警、軍、憲、民防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救車、領有演習通行許可證的人車外,都應接受指揮就地避難,若未依指揮避難,且經勸導後仍不服,將依《民防法》罰三萬至十五萬元,停車收費管理員當然也不能上路,警方將向停管處詢問原因並列為本次演習缺失改進。

台中市停車繳費規定
收費標準:
.08:00~22:00依路段,小型車每小時20或30元,大型車加倍收費。
.部分路段或停車場採累進費率。
繳費方式:7-11、全家、萊爾富、OK等超商或台中市交通處服務台
逾期未繳:追繳欠費並處300元罰鍰,另付50元手續費
查詢:http://tcparking.tccg.gov.tw或語音專線電話04-22292226
申訴:
.索取收據並保存六個月做為憑證
.免費申訴電話0800-000115
資料來源:台中市交通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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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都離題了
發表於 2008/09/10 19:16:16  IP:
誇張 演習禁行 竟開停車繳費單
重點是我也願意繳停車費阿
前提是收費管理員趴趴造也要開罰單《民防法》罰三萬至十五萬元
比起管理員罰三萬至十五萬元 我還賺到咧
演習 意義在哪裡
發表於 2008/09/10 18:42:23  IP:
誇張 演習禁行 竟開停車繳費單
這真的很誇張難到業者就可以不尊守規則那麼廣大的民又何必去尊守萬安演習呢鎮?
現在的人....
發表於 2008/09/10 13:58:19  IP:
誇張 演習禁行 竟開停車繳費單
停了就要付錢吧 不能說 你租用保險箱 你擺2分鐘而已要退錢 用了就要付費 沒停夠本是你的事 停三分鐘乾脆人在車上就不會被開單阿 每個人都佔用停車格說暫停 那真的要停車的人剛好經過那裡找不到空的停車格又怎麼說? 人不要太自私 站在別人立場想想吧
KMT
發表於 2008/09/10 11:05:30  IP:
誇張 演習禁行 竟開停車繳費單
請台中市市政府依《民防法》罰停車收費管理員三萬至十五萬元
慘跌
發表於 2008/09/10 09:35:51  IP:
誇張 演習禁行 竟開停車繳費單
挺綠的果然很會模糊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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