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業者盜印罰錢 捐上千課本
2008年09月06日蘋果日報
【鄭敏玲╱台中報導】台中地檢署去年九月針對大專校園附近影印店稽查,查獲二十家業者違反《著作權法》讓學生盜印教科書,檢察官後來均將業者緩起訴處分,但要求將和解金共約兩百萬元、購買教科書捐贈,昨上午台中地檢署檢察長張斗輝將這些書、連同台灣國際圖書業交流協會的捐贈,共一千一百九十六本教科書,捐給台中市文化局供學生借閱,並呼籲學子們:「不要盜印,以免觸法!」
中市文化局可借
偵辦影印店業者違反《著作權法》案的檢察官藍獻榮表示,自己從小家境困苦,深知買書對大學生來說是很大的支出,尤其動輒數千元的原文書,更是讓沒有經濟能力的年輕人很難買下手,因此才會要求業者將和解金買書捐出,希望學子們感念各界鼓勵的愛心,拒絕盜印,且各大學開學後,檢方也會加強宣導與查緝,甚至從影印店追查盜印教科書的學生。
中市文化局昨受贈後,成全台首間可出借大學教科書的公有圖書館,文化局長黃國榮說,一千一百九十六本教科書中,文理工各科都有,也有不少原文書,需要者可至該局借閱,每次可借一個月、最多六本,也可上網透過電腦通閱系統登記,並在住家附近圖書館取書,相當方便。大二生何駿逸說,「每學期光買書錢就得花六、七千元,因此以後會考慮借書回家抄成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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