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搶客衝突 先離開
2008年09月05日蘋果日報
免遭波及
針對暴力車隊為了搶生意載客,對同業暴力相向,還波及無辜乘客。台北縣刑警大隊偵三隊長劉如倫提醒,民眾若遇到計程車司機搶客人,儘量保持鎮定,最好離開現場,不要介入衝突,並找機會記下車行、車號,或持手機照相、錄影、錄音等後報案,杜絕類似事件。
有監視器處搭車
劉如倫指出,由於經濟不景氣,計程車司機搶客的糾紛日益增多,有的司機甚至在乘客面前大打出手,許多民眾遇到這種情況,會改搭其他車輛避免惹禍上身。
劉如倫也建議,民眾最好先離開現場,可伺機協助蒐證或報案。
劉如倫也表示,由於各車站監視系統相當多,民眾應找有監視器的地方搭車,對人身安全較有保障,搭車最好在車站合法的排班車位上、下車,若不想搭排班車,也可以走到較遠處叫車,以避免無謂的困擾。
◎記者劉文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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