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女友告舊愛迷姦 不起訴
2008年09月05日蘋果日報
【呂志明╱台北報導】在美國留學的陳姓男子,今年七月回國找舊情人到夜店狂歡,並發生性關係。女子返家後遭到藝人男友質問,還趁她洗澡時,拿其內褲嗅聞出精液味道,女子怕被查出偷情只好謊稱遭下藥迷姦,並提出告訴。但板橋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兩人是兩情相悅,昨處分不起訴。
嗅內褲揪一夜情
據了解,該名男藝人在十七年前以演、歌雙棲出道,曾與多名女星傳出緋聞,後來轉戰補教業闖出名號,從此淡出演藝圈,但在媒體上仍相當活躍。
檢警查出,男藝人與女友在台北市同居,其女友的前男友陳姓男子則在美國讀書。
今年七月一日,陳姓男子返台後,透過MSN連絡上舊情人,兩人相約到華納威秀影城附近的夜店飲酒,然後再一同回到陳姓男子位於台北縣永和的住處,並發生性關係,直到隔天女子才回到男藝人的住處。
女子怕與前男友的姦情曝光,告訴藝人男友:「因為跟友人到夜店才晚歸。」不過藝人男友不相信,還趁女子洗澡時,拿起女子換下來的內褲偷聞,沒想到卻聞到男性精液味道,男藝人再次詢問,女子才謊稱遭人下藥迷姦並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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