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哲民╱台北報導】計程車司機吳定國去年幫認識不到一個月的十九歲女性朋友搬家,趁對方累趴側睡床上,脫掉對方褲子從後性侵得逞,被害人驚醒傳簡訊想求救,卻誤傳到吳的手機,吳求饒拜託對方別聲張被拒,竟謊稱彼此兩情相悅,還誣指對方企圖要錢,但吳最近仍被法官依乘機性交罪判刑四年六月。
法網恢恢
由於被害人昏睡過程太離奇,加上指稱喝下吳拿來的飲料開始昏沉,檢警懷疑可能被下藥迷姦,但被害人事隔一周才報案,抽血已驗不出毒物反應,下體樣本連半隻精蟲都找不到。幸好吳妻曾傳簡訊問被害人此事,證人也證稱,被害人事後哭說被吳強姦,法官才沒讓吳脫罪。
二十九歲的吳定國去年六月認識被害人,七月初開計程車幫被害人與劉姓女子載運衣物到北縣新家,物品就定位已是深夜。吳藉口聊天逗留兩女房內不走,等到劉女離開。
恍惚感覺下體被插
被害人因搬家筋疲力竭,累趴側睡在床上,恍惚中感覺下體被異物插入,戳了一、兩下,睜眼驚見自己胸罩被解開,內褲、外褲都被褪到膝蓋處,奮力起身轉頭看見吳上半身打赤膊,正低頭繫褲頭皮帶,馬上質問吳:「你在幹什麼?」
吳敷衍說:「沒有呀!」被害人知道被玷辱,拿手機想傳簡訊給劉女,迷糊中誤傳到吳的手機,吳裝無辜問被害人什麼意思,被害人反嗆:「你自己心裡有數!」事後被害人誤刪求救簡訊,僅記得聊天時,喝下吳拿來已插好吸管的飲料就頭暈。
妻傳訊質問成證據
幸好吳妻傳簡訊問被害人:「你只要跟我講有沒有就好了。」被害人回傳「有!」並保存簡訊。劉女也證稱,當天上午接到被害人來電哭訴:「你怎麼可以留下我一個人,你知不知道我被強姦了!」幾天後被害人露面仍雙眼浮腫憔悴。
吳反咬被害人隔一周才提控違常,但法官指能理解被害人情緒稍穩才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