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社會投訴與服務 》補習旁聽後解約 遭扣費3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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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先生付1萬5000元定金,購買陳偉研究所補習班將於10月開課的課程,但旁聽後,覺得不符合需求欲解約,補習班卻以「旁聽視同正式上課」為由,扣除總額30%的費用。台北市政府教育局社會教育科指出,業者主張不合理,依規定只能扣總額5%的費用。陳偉補習班仍堅稱,旁聽視同正式上課,張先生若有疑義,可向主管機關申訴。投訴組


台北張先生表示,他在屏東念書,6月24日報名陳偉補習班高雄分校秋季班課程,費用為3萬餘元,當時並未支付任何費用。7月初他返回台北,「想說趁暑假空檔,旁聽課程。」於是到陳偉補習班台北總校詢問,補習班要求,旁聽得先付1萬5000元定金及500元旁聽費,他便先支付這些費用。

業者:旁聽視同上課
旁聽一天後,張先生因覺不符需求,隔日要求解約、退費,補習班人員告知,因「旁聽視同正式上課」,須扣除總額30%的費用,約9300元。「正式開課日是10月,只是旁聽,為何要扣這麼多錢?」他抱怨,「事前都沒說清楚,收據上也沒註明,不合理!」
台北市教育局社教科長趙平南說,「台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規定,消費者在開課日60日前申請退費,可退回95%費用,業者僅能扣除5%費用,且扣除金額不得超過1000元上限;開課日起至第二次上課前提出退費,則退回70%。
趙平南說,旁聽不等同正式上課,除非契約或繳費收據有清楚註明,否則將旁聽日視同為正式上課並不合理,陳偉補習班僅能扣張先生1000元費用,若業者未按規定扣費,可申訴,台北市內:手機及市話直撥台北市民熱線1999,外縣市則撥(02)27208889。

有爭議可提出申訴
對此,陳偉研究所補習班江姓主任表示,依他們的規定,旁聽等同正式上課,因此張先生若要退費,須扣除30%的費用。記者質疑補習班收據上,並無註明旁聽視同正式上課,她說,收據上的確未註明,但一般都會口頭告知,既然雙方有爭議,張先生可向主管機關申訴,補習班願按照申訴結果處理。
張先生則說,報名時,根本沒人向他說,旁聽視同正式上課,將考慮向主管機關申訴。

選補習班
●選擇有政府立案的補習班。
●事前試聽,確認補習班開設的課程符合自身需求。
●應與業者簽訂完整的契約,並仔細審閱契約內容。
●若遇爭議,可向各地教育局、或消保官申訴,手機、市話直撥1950。
資料來源:消保官吳政學、《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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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鬼
發表於 2008/08/14 12:02:49
補習旁聽後解約 遭扣費3成
靠...這補習班還真的是死坳,一付賴皮樣,這種補習班不遵守法令,就該給他停權吊銷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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