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遭家暴 殺夫判一年半
2008年06月25日蘋果日報
【賴心瑩╱台北報導】女子趙岩冰長期遭丈夫賈新民施暴,二○○六年間因向丈夫要錢看病,被丈夫持菜刀嗆說:「再談錢的事,就把妳腦袋剁掉!」趙女為求自保砍死丈夫。全案經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維持一審見解,認定趙女是正當防衛但手段過當,仍判她一年半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認定正當防衛
趙岩冰(五十五歲)上訴原為爭取緩刑,昨得知二審判決結果後表示:「雖不能緩刑,但仍感謝二審法官能支持一審見解,認定我是正當防衛。」
趙岩冰是化工碩士,原是中國科學研究院河南分院辦公室主任,她經人介紹認識大她二十三歲的賈新民,並在二○○三年間嫁來台灣。婚後兩人為了政治、歷史背景差異,常有爭執,賈除了罵趙岩冰是毛澤東的雜種、蕩婦、不要臉外,還常以棍棒、椅子毆妻,趙兩度聲請家暴保護令獲准。
趙女砍死丈夫後,主動到派出所自首犯行,一、二審時法官均以趙女長期受虐,殺夫屬正當防衛,但防衛手段過於猛烈,依《刑法》、《減刑條例》連減三次刑,輕判一年半。
怎樣才算正當防衛
.遭持刀歹徒逼迫牆角行搶無處可逃,武力奪刀
.遭色狼壓制企圖性侵,踢踹反抗
.歹徒亮槍搶銀行,駐衛警無法辨認槍枝真偽,被迫開槍反制
註:遇急迫性危險,須及時反應才能避免生命被威脅,都適用《刑法》正當防衛的減刑或免刑規定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