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線報導】無黨聯盟立委顏清標前天遭最高法院依非法持有槍械判刑三年六個月定讞,顏昨在律師陪同下發表聲明,強調他確無共同持有槍彈的犯行,故對最高法院的判決,深感冤屈與遺憾,將向最高法院檢察署聲請提起非常上訴救濟。顏並強調,如確定到案服刑,他個人的立委薪資願放棄。
判刑定讞
顏清標並請地檢署核發執行通知時,考量他現在擔任大甲鎮瀾宮董事長及立委,諸多事務須交接,能酌留適當時間給他。
綠委擬修法不可領薪
負責執行入監工作的台中地檢署昨強調,被告就算提起非常上訴,不會影響檢方的執行工作,檢方在收到最高法院確定判決後,會在一、兩天內立即發出傳票,傳喚被告在三周後報到入監,不論被告身分會一視同仁。至於顏盼暫緩執行,地檢署表示,收到聲請後會加以審酌,但建議當事人現在就先處理相關事務。
顏清標若比照國民黨立委邱毅去年四月入獄服刑模式,立委及公費助理的薪資可繼續領取,昨引發外界非議,民進黨也砲聲隆隆。綠委翁金珠昨質疑,顏服刑無法執行立委職務,但薪水卻可領,她將提案修改《立法委員行為法》,只要會期間立委沒報到,就不可領薪。綠委李俊毅也說,入監還具立委身分,民眾會有疑慮,他要提案修改,入監服刑就應喪失立委資格。
助理薪資將依法辦理
顏清標昨午召開記者會表示,有關編制內國會助理薪資將循現行法律辦理,他個人的立委薪資願放棄。媒體詢問是否有意將薪水捐給慈善機構,顏說:「不領立委薪資,也就沒有是否捐款的問題。」
不過,立法院長王金平表示,法院判決顏清標沒被褫奪公權,顏就還有立委資格,應尊重司法判決。不少國民黨立委也對綠委擬修法有意見,呂學樟認為,立委報到後就具有立委身分,歲費、公費與助理費就要依法支付,入獄就跟出國一樣,對選區的服務並未中斷,「在獄中也可以研究法案。」吳清池則說,制度可檢討,但不能只針對顏個人。國民黨團代書記長張碩文則質疑,綠委提修法只是意氣用事。邱毅則澄清,他入獄期間,自認無法行使立委職權,所以薪水不領,但助理是公費助理,應有工作權保障。
鎮瀾宮運作不會改變
此外,顏清標近日將走訪烏日等選區,拜託服務幹部們要堅強面對。顏昨在台中縣沙鹿的立委服務處不斷湧入選民關心,大甲媽信徒林志明說:「相信顏立委的清白,而且他也坦然面對、承擔,不認為他是擁槍自重。」但沙鹿鎮民陳怡文說:「如果真的做錯事情,應該要付出代價。」他肯定顏在入獄期間放棄立委薪資。大甲鎮瀾宮董監事昨也為此開會,廟方表示,運作不會因董事長暫時缺席而有改變,也沒有改選問題,相關人員會確保鎮瀾宮運作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