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績效 警搭小黃揪飆仔
2008年06月09日蘋果日報
【王勇超╱高雄報導】高市警方為壓制飆車氣焰,使出租計程車尾隨飆車車隊蒐證招數,昨日凌晨果然逮捕三名嫌犯。但基層員警抱怨此作法為「花錢買績效」,一名不願意具名的警員說,包計程車三小時要價一千兩百元,「長官逼著要好看的數字(績效),再貴也得花下去!」
另外,警方為遏止飆車歪風,一旦查獲未成年飆車,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公布家長及監護人姓名。
高市交通大隊二分隊以每三小時一千兩百元代價,包車請計程車司機開車載警員執行防飆勤務。昨天凌晨二時許,在大昌路發現四、五輛機車在飆車,警方尾隨蒐證,錄到分乘兩輛機車的林姓、陸姓男子(均十八歲)及陳姓少年(十七歲)以近八十公里時速行駛並連闖越兩個紅燈路口,警方將他們攔下,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沒抓到「自行吸收」
高市交通大隊長汪忠榮表示,因警方偵防車常被飆車族認出,導致取締困難,所以同意警員租車防飆。他強調:「租車費可報公帳。」但基層警員說:「假如沒抓到,誰敢報公帳?還不是要自己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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