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怠速抓到車震 仍罰千元
2008年05月17日蘋果日報
【陳奉秦、辛啟松╱台南報導】「怠速沒有任何理由,就連車震也要開罰!」一輛轎車清晨四時在台南市政府旁被檢舉怠速,稽查員趕抵蒐證,竟撞見車內男女搞「車震」,稽查員開出一千元罰單交給滿臉尷尬的男女,而南市也破天荒開出因「車震」怠速的罰單。
張皇珍說:「只要有民眾檢舉車輛怠速,經蒐證屬實怠速超過三分鐘,就會開單告發,與車震不車震無關。」
台南市從今年元旦執行反怠速政策,共稽查一萬四千餘件,均勸導為主,以致迄今僅開出五張罰單,每張罰一千元,其中一張罰單竟是開給正在車震的男女。
兩分鐘後才開車窗
稽查員指出,九日清晨四時接獲檢舉,市府西側廣場旁的南島路有轎車怠速,趕抵後,看到路旁一輛未熄火的轎車,他們拿出攝影機蒐證。稽查員說:「我從貼黑色隔熱紙車窗看進車內,見前乘客座椅放倒,一對男女,男上女下緊緊抱住。」因無法處置,打電話請示局長張皇珍,張指示依法開單。
稽查員表示,他輕拍車窗,請駕駛下車,車體頓時劇烈晃動,約過兩分鐘,男子坐回駕駛座,女子整理衣服,男子滿身酒味開車窗,他告訴兩人「你們違反怠速規定,要罰錢!」但男子表示,他來自台南縣,不知南市有反怠速稽查,他們只是喝酒後停路旁休息,悻悻然接過罰單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