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家少女賣淫「報復父母」
怨不被關愛 母罵完忙出國
2008年06月20日蘋果日報
【張芳榮、楊忠翰╱台北報導】「拿到錢後,卻讓我有報復(父母)的快感。」台北市一名賣淫被逮少女,淡然說出下海的報復心理。這名家境富裕少女,不滿父母忙於工作對她疏於關愛,去年在網路結識色情應召站經紀人賣淫,更配合在下體塞紅藥水棉花裝處女騙嫖客,賺得皮肉錢去買名牌包高檔服飾向同學炫耀。其母到警局痛罵女兒後交社會局處理,昨出國談生意去,對女兒一副漠不關心。
誤入歧途
大葉大學教育專業發展研究所教授黃德祥慨嘆:「這對父母的教育方式有問題,賺錢固然重要,但孩子一定要放在第一位,尤其是國、高中的小孩,最需要父母陪伴,若任由孩子向外發展,恐會讓他們誤入歧途。」
警方調查,賣淫的十六歲少女就讀台北市某高職,父母在北縣開設貿易公司,有一名讀大學的哥哥。少女供稱,父母忙著做生意,三更半夜才回家,平日嚴格規範她的行動,稍晚歸家就責罵,卻不關心她的生活情況和感受,每天回家面對空無一人的房子,令她對父母非常不滿。
警方表示,少女去年到交友網站聊天室與人交談,無意間接觸到應召站經紀人,對方以交友名義約她見面,並鼓吹她下海賣淫,直稱「很好賺」,還可購買想要的東西,少女心動答應接客,應召站還將她的初夜喊價兩萬元,讓她抽頭近五成。
買名牌 向同學炫耀
少女被逮後向警方說:「第一次賣淫時會有罪惡感,但拿到錢後,卻讓我有報復(父母)的快感。」經多次性交易,加上高額抽成報酬,既可以報復爸媽,又能夠買名牌包、高檔服飾向同學炫耀。不過每次都要在父母到家前趕回自己房間,若晚歸就以上課為由矇混過關。
警方發現,少女所屬「新樂園」色情應召站負責人王天真(五十七歲),罹患小兒麻痺,原在台北、桃園等地應召站工作,因陸續被查獲,去年與同居女友簡春梅(五十一歲)重起爐灶,刻意租下北市信義區豪宅十三樓,設置調度中心以逃避查緝。
塞棉花 佯處女騙客
王嫌為招攬嫖客刺激業績,要求少女和旗下小姐,將沾有紅藥水棉花塞入下體,佯裝處女矇騙嫖客,價格從二萬元起跳,最高喊至五萬元。
警方月前查獲一名賣淫中輟少女,得知王嫌利用網路招攬未成年少女及國、高中中輟女學生,前晚兵分多路逮捕王嫌情侶檔,及經紀人、馬伕、三名未成年少女等共十五人。
警方根據搜出的賣淫名冊,過濾找出該名年紀最小的十六歲少女,前午連同社會局人員到學校將她帶回。少女母親接報趕到警局,氣得指著女兒破口大罵:「原來妳都在騙我!」少女嚇得道歉認錯,但母親昨早又出國談生意,將女兒交由社會局安置。
警方昨將王嫌等人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妨害風化等罪嫌移送台北地院。
富家少女賣淫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