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社會社會焦點》裸女遭反綁割喉姦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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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霖煙、王昭濱、羅凡勇╱台北報導】台北縣昨發生一起兇殘的強姦割喉裸屍案!一名婦人因堅持與已婚男友分手,對方心有不甘,昨到婦人家中,先脫光婦人衣物後強行性侵得逞,隨後以膠帶和衣物捆綁婦人手腳,再用料理刀瘋狂割、刺婦人頸部十五刀,致婦人失血過多慘死。

 

警方目前鎖定林吉杉(四十五歲)是命案嫌疑人,昨晚連夜到他住處搜查,但不見蹤影,警方懷疑他可能潛逃出境,已通報相關單位全力查緝。檢方昨晚緊急依殺人罪嫌對林嫌發出拘票,並限制出境。
警方調查,死者葉姓婦人(四十六歲)目前居住在新莊市某社區大樓,丈夫在三年前因心肌梗塞過世,她獨力撫養兩個女兒。死者是金門縣人,年輕時曾結識到金門服役的嫌犯林吉杉。林吉杉目前在中國開電子加工廠,常往返兩岸,林吉杉得知葉婦喪夫後,不顧家中妻兒,對死者展開熱烈追求,雙方曾短暫交往,後來死者不願繼續交往,要求分手,並對林吉杉避不見面,不料引來殺機。

 

檢察官、法醫昨夜相驗後,葬儀社人員將遺體運離現場。羅凡勇攝

「不給我上 我上妳女兒」
死者就讀高中的小女兒(十五歲)向警方表示,林吉杉從今年二月農曆年前開始發簡訊騷擾母親,內容多是文字羞辱,還威脅:「妳如果不給我上,我就上妳女兒!」並多次到家裡大吵大鬧,母親想要避而不見,不料林吉杉前晚傳來最後一封簡訊,內容是:「妳都不接電話,到底想怎樣,要把事情講清楚。」沒想到母親竟遭殺害。
警方表示,死者小女兒昨天傍晚約六時放學回家,看到母親的房間門沒關,她好奇地走近房間,赫然發現母親全身是血,赤裸趴臥在床上,雙手遭到反綁,雙腳也被捆綁,床單和地板沾滿血跡,她嚇得衝出房門,全身顫抖,抓起電話報警:「我媽媽全身都是血,躺在床上。」

 

割刺十五刀致命在咽喉
警方獲報趕到現場,發現死者全裸趴臥在雙人床上,雙手雙腳被卡其色膠帶綁住,一把沾血的料理刀被丟棄在屍體右側,頸部有十五處刀傷,最致命的一刀在咽喉,研判兇嫌先脫光死者全身衣物,以膠帶捆綁手腳後再持刀行兇。法醫和檢方相驗後研判,死者頸部被割、刺十五刀,傷口深淺不一,致命的割喉一刀約三公分深,且死前遭性侵。
警方調閱社區監視器畫面發現,昨午一時五十一分,一名男子進入社區大門。他頭戴黑色鴨舌帽,身穿白色T恤,外搭格子襯衫,下半身為黑色長褲。
在監視器畫面中,男子伸出右手刻意壓低帽簷,左手拿著手機,進入電梯隨即背對監視器躲避鏡頭,而他按下的樓層正是死者居住的六樓。
監視器畫面顯示,男子到了下午五時二十九分,才從六樓走樓梯離開,這時他手上多出一個白色塑膠袋。死者女兒在家人的陪同下,邊哭邊看監視器畫面協助辨識,當她看到男子背影時,激動落淚大喊:「這很像那個叔叔!」她忍不住嚎啕大哭,一旁的姑姑心疼地抱住她。

 

狗未吠叫確定熟人所為
警方表示,死者家中養了一隻米格魯獵犬,遇到陌生人會吠叫、咬人,但鄰居昨午並沒聽到狗吠,更加確定兇案是熟人所為。
對於這起命案極可能是因女方要求分手而招殺機,兩性情緒管理專家吳娟瑜表示,成年人都有尋求第二春的權利,建議男女交往前,至少要有三個月至半年的觀察期,倘使後來覺得不適合交往,分手時也要提高對方自我價值感,最好說:「你人很好,是我的感覺變了!」表達雙方仍舊維持朋友關係;此外,最好不要在獨處空間或觸景傷情的地方談分手,也不要有金錢往來,才能避免不必要的糾紛和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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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04/21 00:03:30
裸女遭反綁割喉姦殺
我辭窮了...
滷蛋 +黑名單 +加為好友
發表於 2008/04/19 12:26:33
裸女遭反綁割喉姦殺
這種人渣 抓到的時候 應該叫憤怒的人向她丟石頭 用竹籤戳他馬眼 讓他知道甚麼叫做痛苦
台灣人 +黑名單 +加為好友
發表於 2008/04/18 21:43:56
亂倫?
真是可怕的亂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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