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啟松╱台南報導】台南市一家工廠老闆,背著妻子在外包養工廠一名女業務員,繼而搞上同在工廠上班的女業務員十七歲女兒。後來老闆和少女姦情被女業務員撞見,老闆簽下悔過書和五百萬元本票欲息事寧人,未料女業務員再要六百萬元遮羞費,雙方因而撕破臉互控性侵及恐嚇取財,結果都因「證據不足」,分獲無罪判決和不起訴處分;老闆同時劈母女的外遇醜聞才曝光。
桃色糾紛
這名和女員工搞婚外情且母女通吃的老闆,是位於台南市總頭寮工業區內、生產自行車零件的曜輗企業有限公司負責人邱晉文(四十四歲)。《蘋果》昨聯絡不上邱,邱只透過台南市政府新聞處長蘇恩恩盼媒體勿報導,未做任何說明。
邱晉文外遇對象是四十一歲徐姓女業務員和徐女今年已二十歲的女兒。據檢警調查,雙方撕破臉前,徐母女和徐女的兒子、弟妹共五人,都在邱的工廠工作。
五年前,已婚的邱老闆和徐女發生婚外情,邱並提供台南市安平區一住宅大樓公寓,讓徐女一家人居住;未料邱晉文竟又喜歡上徐女當時年僅十七歲的女兒。二○○五年九月,邱老闆帶徐的女兒到南投出差時,兩人發生性關係。事後徐的女兒和邱晉文共發生十多次性行為。
做愛太吵遭母親撞見
前年六月四日清晨,邱晉文拿鑰匙自行開門進徐女家,發現徐的女兒房門沒關,即悄悄進入上床和徐的女兒做愛,但兩人呻吟聲太大聲,吵醒徐女撞門進入,發現邱老闆赤裸下半身躲在陽台,才知邱老闆和女兒有關係。
事後徐女委託袁姓友人出面,和邱晉文在台南市一家快餐店談判,要邱交出五百萬元本票和悔過書,否則「把你跟徐家母女通姦的事告訴你太太。」邱晉文為息事寧人,同意照做。未料徐女食髓知味,一周後又要邱晉文再拿六百萬元遭拒,徐女於是控告邱晉文對女兒性侵,邱也在半年後反控對方恐嚇取財。
500萬遮羞屬心甘情願
徐女控告邱晉文以家人沒工作為要脅,性侵女兒案,雖然檢方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邱晉文,但法官認定徐的女兒已年滿十七歲,且身材壯碩,卻從無逃跑或求救舉動,不合常理;同時法官發現邱晉文和徐的女兒常一天通電話十多次,且每通電話都好幾分鐘,所以認定兩人是合意的性行為,判處邱晉文無罪。
至於邱晉文反控徐女和袁男恐嚇取財,因有證人指徐女向邱要遮羞費時,未出言恐嚇,且邱晉文付五百萬元本票後,還傳簡訊求徐女原諒,甚至傳簡訊感謝袁男,故檢察官認定邱是心甘情願拿五百萬元遮羞,昨將徐女及袁男處分不起訴。
老闆外遇劈母女事件簿
資料來源:台南地方法院、台南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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